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谢轻非不动声色地看着她的反应,手指尖搭在桌面上,轻一下重一下地叩击着。有节奏的响声吸引回丁晴的注意力,她转而盯着她上下动作的手指,不到片刻眉头就烦躁地拧了起来。
谢轻非道:“6月27日,王晨辉的妻女来店里的事情,你也知道。”
她用的是肯定语气,没有给丁晴留反驳的余地。
丁晴反感地抿起唇,果然没做声。
“我不认为丁阳看到王晨辉的照片能够心如止水。王晨辉的存在不仅提醒他自己童年受到的所有欺凌,更会让他想起被侵犯的那段最痛苦的记忆。他的情绪在送走王晨辉妻女之后变得极度混乱,恐惧、恍惚,乃至……逃避心理再度出现,所以他‘沉睡’了,而你从‘房间’走了出来。”
谢轻非话锋一转:“之后的三天,是你谋划并杀害了王晨辉。”
丁晴神色一点点冷下去。
谢轻非站起身,在丁晴座位旁边不断徘徊走动,整个人神采奕奕,语气都是轻快笃定的。
席鸣一脸崇拜地看着她,托着下巴道:“我师尊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卫骋敷衍地扯了下嘴角,以作回应。
“我猜你最开始没打算把作案地点放在店后的垃圾处理处。丁阳和王晨辉的妻子交流时,她无意间透露了自己的家庭住址,你事后应该去周围探查过。华璀中央这种高档小区安保管理十分严格,外来者没办法进入,你思前想后也没有找到突破口,于是放弃了在这附近采取行动。在你准备离开时,却刚好遇到王晨辉回家,他当时在做什么?或许是在和同事客户之类的人打电话,让你听到了他们在‘浪潮美食街’预定的行程。男人出来喝酒应酬,到半夜才散场太正常了。时间越晚,行动越方便,更不用说他还会喝得酩酊大醉,失去意识和行动能力。
“你和丁阳常在一起,对他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习惯再了解不过,所以你清楚地知道这条街道环卫工人的换岗时间以及早班为图方便默认的‘潜规则’,在明确这一点之后你定下了作案时间。
“地点和时间都已计划好,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等待6月30日的到来。其间王晨辉给丁阳打来电话,你接通时和他的那段交谈中,肯定有约定见面的事情吧。他对丁阳的恶意经年不减,在你提出约见的时候,大概是抱着种看笑话的心态,他同意了。所以他在酒局散了之后也没有立刻回家,而是走到蛋糕房这边赴你的约。
“一切都按照你所预想的进展着,可在这么紧要的关头你却发现自己准备的凶器不见了。对于这样一个厌憎多年的仇人,你肯定早就想着用最锋利的刀子捅进他的胸口,最好让他被一击致命。一个自小任打任欺的小白兔竟然会报仇,他当时的表情一定很震惊吧,这也是你想看到的,对吗?可你准备的刀不翼而飞,而王晨辉此时已经到了地点,你只好就地取材,用手边的蛋糕抹刀作为替代。他从来没把丁阳放在眼里,更想不到丁阳有杀他的勇气,加上醉酒后失去了警觉与反抗能力,你最终成功刺穿了他的胸口。第二至第三根肋骨间,虽然失手没插中心脏,但大量的血液依然能够使他窒息死亡。在这段时间里你拿出从李文英处取得的化妆品,实现了你想了多年的报复行为,把曾经丁阳受到的侮辱全部还了回去。
“至于那条碎花裙子,也是你的吧?是小时候丁阳送给你的。可他买来时遇到了王晨辉,一个同学眼里的‘娘娘腔’又莫名其妙买裙子,更加使他成为笑柄,这件事也被王晨辉拿来反复作为嘲讽他的话题。你曾经穿过那条裙子吗?还是没来得及如愿,这条裙子就已经被丁阳收了起来。王晨辉是剥夺你穿裙子自由的罪魁祸首,你不明白丁阳有什么错,更不明白自己只是想穿裙子又哪里不对,但那时你年龄太小了,想不明白原因,便觉得穿裙子就是原罪,让一个人穿裙子就是对一个人的侮辱。在王晨辉死后,你将这份侮辱如数奉还。
“周围并没有监控,对垃圾清理时刻的把握又延长了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使得可能留下的痕迹都被过往行人破坏得差不多了,你以为自己干的事情就不会被发现,但你遗漏了两件事。”
谢轻非看着丁晴紧绷的神情,继续道:“第一,丁阳是个洁癖,他使用过的任何物品都会仔细清理后再放归原位。可27号以后你接替他暂行一切时没有保留他的习惯,你对抹刀表面清理得不全面,导致上面有奶油渍的残余,被我们后期检验了出来。至于另一点——”
谢轻非看向卫骋,他无奈地笑笑。
“隔壁店铺的装修时间从早上八点开始,蛋糕房的营业时间是上午九点。但因为26号是周日,客流量大,店内食材消耗得多,丁阳习惯早点到店准备,所以正巧赶上隔壁打拱门为安装花窗做准备的时间,他和周围的街坊一样看了会儿热闹,还将这件事情记录在了记事本里。丁阳健忘的症状确实没有撒谎,但他健忘症的产生原因,只是遗忘期间是你在占据身体主权而已,如果你们没有沟通,对彼此做过的事情是完全不了解的。同样的,26号你还在‘房间’里睡觉,对丁阳的所作所为也只能从他的记事本里窥见一二。你知道装花窗这件事,对细节并不了解,也根本没放在心上。27号下午或者晚上,在与王晨辉妻女见面之后你在通话中途取代了他。30号,你的杀人计划稳步进行,但却因为消息的漏接而到出店门的时候才发现那条小路早就被安装花窗时搭建的脚手架挡住了,你只好改换路线,从隔壁店内穿过花窗暗门来到后门口。杀完王晨辉折返时,因为紧张,也或许是兴奋过度吧,你推门时不慎在玻璃表面蹭上了血迹以及——你的指纹。”
丁晴原来还算得上的存在侥幸的心理骤然崩塌,在听到指纹二字时,她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了个干净。
这时房门被敲响,程不渝亲自带着检测报告过来。谢轻非看完后目光重新落在丁晴强装镇定的脸上,似乎是在告诉她答案已经无需说明。
血迹属于王晨辉,指纹属于丁阳。
这是物证,至于人证,谢轻非确信在与李文英交谈过后就能得到。
席鸣悄悄对卫骋说:“哥,你立功了!”
卫骋:“安静。”
“很意外对吧?这枚指纹的采集确实很不容易。”谢轻非道,“你连足迹都没有刻意隐藏,是觉得警方就算采集到脚印也只会怀疑鞋子的主人,也就是李文英。只要没有监控探头明确拍到你在案发现场的身影,我们无论怎么查都会把嫌疑人锁定为女性,而丁阳并不是。可惜你留下了指纹。”
丁晴冷不丁笑了一声,她抬眸欣赏地看着谢轻非,道:“警官,你的推理确实无懈可击,可惜有一点你从一开始就猜错了。”
谢轻非挑眉:“哦?”
丁晴歪了歪头,说:“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想过要杀了王晨辉。”
第16章
谢轻非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说说看。”
见她一点也不意外,丁晴收敛起散漫的神情。
伞雨 两次重生后她决定努力苟着 走过,那段路 重生之爱渣成病 血浓于水 失婚(作者:半截白菜) 樱雪学院之紫色之恋 [穿越]女中医 永昼 你若知晓 章华终宴所(,) 美人这样暴躁可不好 雨什么时候停【父女H】 红楼之奶娘的奋斗 不悟 高地【重生强制爱】 今天的我还在跳舞 八零团宠:身为灾星的我每天醒来运气爆棚 在猎人世界流浪的普通人【全职猎人乙女】 重生为后不贤
关于诸天带着随身空间到了四合院世界陈琦莫名穿越,来到一片湖心岛,发现拥有空间之后,并感应到世界种子,按其要求吸收物质供给小世界之种,然后就被排斥到四合院世界,开局城门口,因为衣服新颖而被误认为富家公子而被放行,进入城内遇到还在卖包子的未成年何雨柱,阻止了他被人骗,改变了他获得外号的命运,从而改变了主角的命运从其身上获得了气运,得到了一定的庇护避免了被四合院世界排斥而赶出世界。之后陈琦靠着何雨柱的帮助进入了四合院租了院子安定下来,靠着小世界的养殖种植能力,通过何大清介绍给丰泽园供应食材,之后开肉铺,接手杂货铺,开商行,买地,生意越做越大,于是很多事情很多人也纷至沓来,蝴蝶效应直接造成何大清成了丰泽园二厨,并再娶了。而陈琦只想收集这个世界的各种动植物然后去诸天寻找永生。持续的获取气运使得小世界内开始出现了生成中的四合院世界的信标传送门,完成之后就可以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就可以随时回到四合院世界。现在开启了荒野大镖客2救赎的第一幕第一个世界,四合院,第1章124章第二世界,荒野西部大镖客2125章第三世界,港综第四个世界待定。...
关于林家有女整治家风种田宅斗大女主无金手指无cp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咬人村中有四霸恶狗公羊大鹅和林三丫林瑶睁开眼就目睹了家徒四壁,那叫一个寒酸。再睁眼又目睹了泼妇骂街,得不想动嘴打一顿就好了。从此林家三丫性情大变一言不合就开撕。重男轻女的偏心祖母,心思深沉祖父,独木难支的后娘,软弱无能的亲爹。上有两个任人欺辱的姐姐,下有两个后娘生的弟妹,更有恶毒叔伯一窝好吃懒做筛子精,真真是极品凑了一堆。从此...
林风穿越到了一个诡异的世界,成了凌虚观的一名小道士。但这世界原本的规则早已破碎,破碎的仙道流落到各种生物手中,滋生出无数邪仙异教。林风在机缘巧合下,被疯子师父血肉附体,还换上了一颗恶鬼的心脏,变成一个半人半鬼的怪物。红月,血雨,尸林倒挂,白蜡油翻滚中人祭,万人朝拜的黄金树,连绵不断的尸垛,不死癫狂的难民,佛世净土中...
关于异能学校之遇上恋爱脑大佬选修课总是遇到女主被迫恋爱脑的魔修大佬vs表面小白实则腹黑爱玩的欧皇新生!简介一高考后准备报考的褚星禾,某天突然接到电话请问是褚星禾同学吗?这里是关山岭职业技术专修学院考生你好,这里是玄天宗职业技法大学招生办褚同学你好,这里是魔神机械设计学院招生办这不妥妥的诈骗电话吗?什么妖魔鬼怪的野鸡学校都打电话过来招生。听听这名字,褚星禾能信吗?当然不能!!!然而她还是被迫入学了。没人告诉她还有入学考试,怎么还有人上学带刀枪剑炮水晶球啊?这都算了!为什么入学考试是闯鬼屋?躲丧尸?跳大神越来越离谱了,得亏褚星禾从小见惯妖魔鬼怪,不然真得被创飞。简介二通识实践课就跟着魔修大佬一起选!结课巨快!为什么?他每个副本都得杀妻证道,主打就是一个大道无情!你进去老公还没喊出来,人就噶掉了!嘎嘎快。还有这种好事?褚星禾第一个冲了!然而她遇到的怎么不太一样?谁能来告诉她,为什么这个魔修大佬只会哭唧唧找老婆,甩都甩不开?...
关于足坛之开局点满任意球什么?竟然把任意球点满了,我明明点的是传球呀!!!沦为皇马队饮水机管理员的江浩,在一场国家德比最后时刻登场,以两粒直接任意球破门方式开始传奇人生。弗洛伦蒂诺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便是把江浩卖给巴伦西亚。齐达内我很幸运,江浩没有出生在我们那个年代。C罗江浩是历史最佳,我不如他。贝尔难以想象,我竟然会在速度上被人碾压。拉莫斯这家伙不是惧怕对抗吗,怎么铲不动?梅西...
关于万里追狼白龙,它不是龙,也不是马,它是一条白色的狗,是60年代华北地区某村的一条狗王。在那个狼灾泛滥的时代,白龙在主人福哥的照料下,历经坎坷,从一条小狗崽成长为一条勇猛的狗王,并和村里的狗一起担负起守卫村庄的责任。由此与村庄周围的狼群结仇,几番恶战,斗智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