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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皇帝蓄意制造的这起大案完全是一起冤案。《字贯》的作者王锡侯这一年已经是六十五岁的皤然老者,他自三十八岁考中举人后,连续九次会试都落第了。奋斗一生,腾达无望,生计不继,只好写了这本《字贯》,出版卖钱。没想到没赚到几个钱,却惹来杀身大祸。
皇帝的话永远是正确的,虽然他的下一句话比上一句话拐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以“文字忌讳”罪“村野之人”,却没有遇到丝毫抵抗,那些已经被他驯服成绕指柔的官僚体系雷厉风行地执行了皇帝的意志。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锡侯被押解到北京,投入刑部大牢。刑部判决照“大逆”律将王锡侯凌迟处死。乾隆皇帝大开宏恩,从宽改为斩立决。他的子孙王霖等七人从宽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妻媳及年龄未及十六岁之儿孙都赏给功臣之家为奴。据抄家的地方官汇报,王锡侯的全部家产,把锅碗瓢盆、小猪母鸡统统计算在内,不过六十几两银子。王氏被押上刑场之时,“被诛时情状甚惨”,(《盐乘》)全家痛哭震天,见者无不掉泪。一个清贫的小知识分子家庭就这样被彻底碾碎了。
比王锡侯更冤枉的其实是江西巡抚海成。虽然他在禁书运动中首当其冲,成绩一度居全国之首,却因为这一次疏忽,被皇帝指责为“可见海成从前查办应毁书籍原不过空言塞责并未切实检查”,全面抹杀了他以前的工作成绩。在短短两个月间,海成先是被“传旨严行申斥”,随即“交部严加议处”,继而“革职交刑部治罪”,步步升级,直至刑部拟为斩决。皇帝这才觉得火力够了,下令从宽改为斩监候。两江总督高晋也受到牵连,受到降一级留任的处分。
冤枉是一目了然的,然而也正是因为冤枉,这起大案才震动全国,令全国官员战栗。皇帝几乎是蓄意地通过这种方式唤醒他的奴才们,像海成这样查办禁书的“模范”尚且“空言塞责”,你们该吸取什么教训?皇帝并不讳言他拿海成开刀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教训,“使封疆大臣丧良负恩者戒”。皇帝在上谕中说:“各省地方官当共加感惕,务须时刻留心查察,倘所属内或有不法书籍刊布流传,即行禀报督抚,严拿重治。”倘若仍然“漫不知儆”,“嗣后别经发觉,必当从重办理”。(《清高宗实录》)
制造恐怖,杀一儆百,是皇帝的惯用手段。在乾隆一朝政治中,经常可以见到出其不意、轻罪重罚的事例。
除了情绪和性格因素外,乾隆行政之忽宽忽严,更主要是策略的考虑。
几乎所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深懂恐怖的妙用。恐怖使官僚机构更有效率,使底层民众更有纪律,使统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让人们记住,因而也使统治者更安全。马基雅弗利说,“令人畏惧比受人爱戴更安全”。一个不懂得“杀人立威”的君主,早晚会受到被统治者的轻视。而仁慈和宽容,只有在恐怖和严厉的背景下才更为人们所珍惜和颂扬。所以成功的统治者必须具有两面:一面是圣人一样的仁慈,另一面是狮子一样的残暴。
对于极端珍视权力的乾隆来说,不让人掌握他的统治定势,是极为重要的事。使人们永远处于战战兢兢不知斧头何时落下的心理状态,是他既定的统治目标。乾隆一贯认为,适时制造一两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慑、恐吓的作用。这是破除阻力,推进某项政策的事半功倍之策。他非常喜欢史马迁的这段话:“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意思是说,商鞅对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国的好办法。把灰倒在道路上,这是小小的过错。对此小错而施以重罚,可以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乾隆认为,为了达到这种效果,冤枉几个小民,甚至几个官僚,都是无足计较的成本。因为他胸怀的,是整个国家,整个社稷。
皇帝果然达到了目的。“字贯案”有力地推动了禁书运动。在此案之后,各省的禁书工作都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各地先后设立“书局”,专门负责查缴“不法违碍”书籍。各地官员放下手头其他工作,把禁书当作当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来抓。他们在地方广贴告示,恫吓藏书之人,如果再不交出违碍之书,将“贻累及身,更累及于子孙”。许多地方官员充分发挥创造性,想出了种种阴毒的办法。比如浙江巡抚三宝说,他将全省的教职人员都分派回老家,让他们深入各自的亲戚家里,“因亲及友,细加访询检查”,并且把缴书的成绩作为将来升官的依据:“将来即以缴书之多寡为补用名次先后。”在三宝的启发下,各地官员也命令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穷乡僻壤的农民家中,逐户搜查。整个大清王朝几乎被掀了个底朝天。
随着禁书运动轰轰烈烈地进行,越来越多的违禁图书被送到北京。成果是如此丰硕,以致朝廷原来暂时存放不法书籍的方略馆居然书满为患,无法容纳,甚至院子里也堆积如山。
那么,这些如山如海的书籍中到底都有些什么内容,让皇帝如此兴师动众去搜罗并消灭呢?
康雍两代,禁书大约有以下两类: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书籍。汉人历来有狭隘的民族观。黄宗羲说:“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之于兽,兽不可杂之于人也。”那些宣传“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的传统历史观,以及宣传“夷狄异类,近于禽兽”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图书当然是犯忌讳的。
二是记录了满族人征服中国过程中种种暴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书籍中,记载满人暴行,咒骂诋毁者,为数颇多,这都是清代统治者十分在意的禁书。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狱的范围在这个基础上又大大扩展。乾隆皇帝做事的特点是通盘考虑,斩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针对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却把矛头扩大到了所有活人的“违碍文字”。他要修正的,不仅是反满情绪,还包括汉族人对所有少数民族政权的“错误看法”。所以,他要禁绝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还包括宋元明时代所有指斥少数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标准下,文字禁忌可谓多如牛毛:要忌虏、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伪、忌贼、忌犯阙……对于事涉“女真”“满洲”字样的书当然要求更严。女真在中国历史上活动很长时间,从宋至清,凡书中有涉“女真”“女直”“满洲”,甚至“辽东”字样的书籍,哪怕只提一个地名,都有违碍的可能。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忌讳”文字当然比比皆是,不法图书当然也就处处都有了。在宁左勿右心态的支配下,各地官员凡遇涉嫌“忌讳”的图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缴,请示“一体送毁”“概毁全书”。
皇帝为什么对民族情绪视如大敌呢?原因是清王朝与历代汉人王朝的建立过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说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来最光明正大、顺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这样解释这个“正”。他们说,曹魏、西晋、唐、宋诸朝,都是原来的臣子趁着混乱从孤儿寡母手中抢得了政权,有偷和骗之嫌,实在称不上光明正大。至于汉朝和元朝,则是赤裸裸凭头颅和鲜血建立的,比前述诸朝实在硬气得多。“然汉自灭秦,元自灭宋,虽未尝不正,而与鼎革相接。”(章学诚《丙辰劄记》)比如宋朝本来没有过错,元朝强抢,是不是有点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虽然是一介平民,但毕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窃之罪”?(《大义觉迷录》)
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这个心理负担,因为他们的天下是得之于“流贼”,而非得之于明朝。他们与明朝本是“邻国”,见邻国奴才起来造反杀了主子,出于义愤出兵镇压了奴才,替这家主人报了仇,“明朝天下亡于流贼李自成之手,是强盗劫去家财,赶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驱逐流寇,应天顺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强盗,明罚敕法之天吏也”。(《大义觉迷录》)“于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无鼎革之嫌”。所以说起来,别人得天下都是靠抢和骗,而“我大清”则是因为“见义勇为”而顺理成章地得了这么大一片家业,实在是“正”得没法再“正”了。
枪杆子在手,什么谎话都可以说得理直气壮,甚至能把说谎者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这本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通例。不过清王朝统治者的巧言佞辩还是出人意料。
其实,历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背后的心理动力都是对财富的掠夺。而清王朝建立过程中的血腥、野蛮和残暴在许多方面都创造了少数民族征服过程中的历史纪录。
满洲人入关,并非像他们自己所说,是看到天下无主,才来“为内地人民服务”。明代满族本来处于奴隶社会时期,经济落后。从明朝初年开始,他们就经常从汉地和朝鲜掠夺人口,充当奴隶。明宣德八年(1433年),锦衣卫指挥吴良出使海西,亲见当时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驱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产,全民皆兵。对外抢劫,成了后金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朝鲜使者在他访问东北后写作的《建州见闻录》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说,满洲人最高兴的事是出兵抢劫。战争是满洲人的节日,一听说有仗可打,每个满洲人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奋。全城的满洲人都兴高采烈地穿上自家准备的原始盔甲,相互传告说:“抢西边儿去!”
“出征之时,满洲人无不欢跃。连军士的妻子亦皆喜笑颜开,惟以多得财物为愿。如军士家中有四五人者,皆争先恐后要求出征,专为财物故也。”
在实力壮大到可以征服整个中国之前,满族人的最大志向不过是掠夺内地的金帛子女而已。明崇祯二年(1629年)至十六年(1643年)的十五年间,满洲皇帝皇太极组织了五次声势浩大的抢劫。他们绕过山海关,从北长城的缺口袭入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数省。每一次都是积尸如山,血流成海。1639年那次,满洲士兵屠城济南,留下了十三万具尸体和被洗劫得空无一物的城池扬长而去。
满洲人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重义轻利”,还不懂得装出一副“吊民伐罪”的大义凛然状。他们丝毫不为自己的物质欲望脸红,不为自己的凶残野蛮可耻。每次回来,都得意扬扬地大肆显摆自己抢来的东西。比如第五次抢劫凯旋后,领兵的阿巴泰等奏报如下:
臣等蒙天眷佑,皇上德威,率大军直抵明境,至兖州府,莫能拒守。将明国鲁王及乐陵、阳信、东原、安邱、滋阳诸王,及管理府事宗室等官数千人,尽皆诛戮。计攻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共八十八城。击败敌兵三十九处。所获财货金万有二千二百五十两;白金二百二十万五千二百七十两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两;各色缎共五万二千二百三十匹;缎衣裘衣万有三千八百四十领,貂、狐、豹、虎等皮五百有奇;整角及角面千有六十副;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驼、马、骡、牛、驴、羊共三十二万一千有奇……
汉地之人,在他们眼里,则不过是一群类似牛羊的猎物,他们在挥刀砍杀驱逐时,心中并没有丝毫的怜悯。甚至,在他们抢掠回来的报告中,多数时候是把汉人和牲畜混报的,比如天聪七年(1633年)九月,“往略明山海关贝勒阿巴泰……奏报俘获人口及马牛驴四千二百一十有三”。第三次抢掠回来后的报告是:“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元年(1636年)九月“往征明国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奏言……遂直入长城,过保定府至安州,克十二城,凡五十六战皆捷,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八年(1643年)七月,征明克捷,“共俘获人畜九十二万三百”。以至于后世的史学家为区分开人与牲畜的数字头痛不已。
据历史学家估算,入关之前,满洲人至少掠夺了二百万汉人做奴隶,这些人相当一部分死在被驱赶入关的路上,其他幸存者则给满族人作牛作马。
清人成功入关之后,满洲人“尽族西迁”,争先恐后到内地去直接吸吮汉人的膏脂。史书屡言清人“罄国入关”,据说整个民族的西迁“几经三十五六日,男女相继,不绝于边”。到了北京,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肆“圈地”。名义上说是把“无主荒田”,“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实际上却是不分有主无主,大量强占汉人的产业。史书记载,最强横的圈地过程中,“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内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携去,欲留者不敢携。其佃户无生者,反依之以耕种焉”。(史惇《恸余杂记》)他们掠夺北京附近汉人土地的数量十分惊人。如遵化州由于圈占和投充,剩下的纳税民地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一;蓟州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二;东安县更是彻底,“尽行圈丈讫,并无余剩”。清初诗人方文有诗云:“一自投充与圈占,汉人田地剩无多”,(《北游草》)真切地描绘了当时的状况。大量事实无可争辩地说明,此时的满洲人对内地人民所怀有的,仍然是赤裸裸的抢劫心态。
随着汉化程度的加深,清政权的民族政策有所调整。康熙皇帝亲政之后,断然命令永远停止圈地,并且大力推动满洲人放弃奴隶制。康、雍、乾三代的高效统治,使中国人安享了一百多年的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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