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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的时候,爸妈开始叫我跟他们一起打包,要把家里大部分东西都寄到美国去。我和高盛当了两天苦力,联络搬家公司的时候,人手不够,我打电话叫小花过来帮忙。当门铃响起的时候,我以外的看到了小花身旁的赵默,他露出和煦的笑容问:“需要帮忙吗?”
我把他们俩让进屋,小花和高盛热情相拥,小花埋怨他回来也不联系,高盛挠挠头说被我的事情搅乱了。小花是我哥们,确实高盛特别崇拜的人。他一个高才生,却崇拜小花这个高中都没考上的人。高盛一直标榜小花是他见过最爷们的男人,说其实小花特别有才华,就是我们没发现。小花也特别宠爱这个小迷弟,没事就勺捣我说别欺负他。俩人好的像亲哥俩一样,感觉我像插足兄弟俩的人。
赵默被高盛冷落在一旁看着有些尴尬,我招呼他进来干活。我们一起帮一些搬不走的大件家具盖上防尘罩,他问我:“这两天在忙什么?”
“在忙搬家啊,你可不知道,我都累瘦了。”我开玩笑说。
他问:“你家人都定居美国,你也要去吗?”
“你希望我去吗?”我随口问。
他愣了下,拉我坐在沙发的防尘罩上,严肃的问:“你愿意为我留下吗?”
“我不去,别这么严肃吗。”我干咳一声说,“我这次跟高盛去把爸妈送到美国,打点一下美国那边的事情就回来。可能回来前去趟芝加哥,我们总部在那。我老板的老板说要请我吃个饭,恭喜我得了金狮奖,顺便把我介绍给其他几位大老板。”
“这是要升职的节奏啊。”他拉着我的手说,“那我等你回来。”
我点点头,想起上次两家吃饭不欢而散,还是应该问候一下:“上次叔叔阿姨回去有没有说什么?”
他捏了捏我的脸说:“他们都很喜欢你,让我赶紧把你娶进门,不能给别人有机可乘。”
我不好意思的说:“骗人,哪有那么夸张。”
“真的,我妈让我定婚期,她要操办起来了。”他不经意的回答让我猝不及防,这就谈婚论嫁了?
我试探的问:“那你怎么想的?”
他安排道:“看你。你要是没什么意见,我觉得就听我父母的吧。明年下半年结婚,生个小猪。”
“你很想要孩子吗?”我问。
“是啊,我挺喜欢小孩,觉得一儿一女挺完美。”他说着自己似乎已经有了一双儿女一样,露出慈爱的笑容。
“怎么了?”赵默问我,“为什么盯着我看啊?”
我摇摇头,藏起心事,和他继续干活。
那晚,高盛问我,如果我不希望赵默来,又不好意思跟他说,他会去找小花。我摆摆手,解释说我没有想跟赵默分手。
高盛表示不理解,可我坚持,他只好说,如果我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告诉他们,或者累了就干脆一起去美国生活。虽然我不认为在美国生活就比国内容易,但是他的话让我心里很踏实。身后有了一条退路,往前走的才更有底气。
这两天搬家,赵默都是三好女婿,每天一早到家里报道,干活尽心尽力,爸妈都对他很客气。高盛也不好再给他脸色看,不情不愿的给他开门,然后就回屋去了。
我和家人一起飞加州,我和高盛把爸妈的购房手续办好,买了车、开了卡,又陪他们呆了两天,我就匆匆赶去芝加哥。一下飞机,我拖着行李赶到总部,和大老板寒暄了一阵之后,参加了总部的一个会,在会上我被介绍给了公司几个主要的大老板。他们对于我们的项目和创意赞不绝口,还开玩笑说这样的员工一定要重金留下。
晚上大老板邀请我吃顿米其林大餐,庆祝我获得金狮奖。我先去酒店check-in之后,简单的换洗,精心打扮,这顿米其林大餐我稍微查了一下,都是一些商界大亨出入的场所,要求正装出席。我换了一身白色的礼服,简单烫了一下短发,化了稍微浓烈的妆,踩着高跟鞋,打车去了餐厅。
我和大老板也是很难见到一次,他说下班后就不说工作。我尊重国外这种工作和生活泾渭分明的文化,也闭口不提项目的事情。我正在想能跟他聊点什么,以我的经验,跟老外聊天最好先从家人入手,我正要随意聊起过年的事情,他忽然问我有没有结婚。我一口香槟差点呛着自己,连连摇头。
大老板笑着责怪我跟他不是facebook的好友,否则他也不会连我是否结婚都不知道。我惭愧的说我在国内也很少用社交软件,很少会发公开的状态。他说我这样不对,作为一个公关人士,如果连自己都无法包装好,怎么做好工作。而且,他将我没有结婚归结在这里,或许是我并不喜欢分享自己的事情,所以让很多优秀的男孩子错过了了解我的机会。我想了想,他说的在理,并答应我会开始经营我的社交媒体。
他很开放,说没有结婚也不要着急,我的白马王子已经在转角处等我了。我听他哄小孩一样的跟我讲着“白马王子”也忍不住童话了一把,望着窗外街角处,刚好有一家咖啡厅,不知道我的白马王子会不会像电影里浪漫的桥段一样,在那家咖啡厅与我偶遇呢。
夜深了,望着窗外芝加哥密歇根大街的夜景,街道两处灯火阑珊,商场的宣传广告和各种促销海报在霓虹灯下五彩斑斓。吃完饭,老板为了炫耀一下他新买的fancycar,提议送我回酒店。我告诉他酒店离这里不远,我想一个人走走。老板很绅士的将他的西服披在我身上,然后便离开。
走之前,他又特意嘱咐我说记得多post一些照片给他看。
我很感谢他在工作之余能够这样诚恳的劝我,并关心我的生活,见到他的豪车呼啸着离开我的视野,我掏出手机,举起来将热闹如白昼的密歇根大街作为背景,想要拍一张自拍打卡。我们工作的另一大特点,就是反应快,接到brief了,就立刻响应。我好不容易来了美国,吃了这样一顿美味的晚餐,有精心打扮了一番,确实不拍照纪念一下有些浪费。
我举着手机找角度,后面路过的几个年轻人都停下来在我的镜头中做起鬼脸。我笑着按下快门,他们很大方的夸奖我很好看,然后就挥手离开。很怀念在美国的生活,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在这里上学的那段时光。
我往酒店方向溜达,在路边看到一个流浪歌手,他弹着吉他,唱着如果我给他一个硬币,他愿意带我去月球。听着他们肆意的自由,对陌生人的友好和诚恳,很羡慕这份洒脱。我站在一边,听他唱完了这首歌,给了他10美金,他向我点头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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