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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骑士(第1页)

第78章骑士

骑士脚步微动,将地上呻吟的肉体踢向一边。他走近两人,雕花甲胄咔啦作响,上面并无彰显身份的徽章,只有被锻打出的藤蔓纹样,花式繁复而优雅,如同一件精致的瓷瓶。

“抱歉,这几个蠢货想抢劫我的铠甲。”

错误的选择,李维摇了摇头。

他扬起面甲,露出一张脸颊苍白、目光严峻的脸,因为精灵的血统,李维看不出他的年龄,只觉得骑士身上既有年轻人的朝气,又有老者的智慧。

令人意外的是,他是个半精灵,那些略微平实的颚骨、光泽黯淡的肌肤以及红棕色的乱发,与精美的雕花铠甲形成鲜明对比,无不在暗示他的血统低贱且庞杂。

他的父亲很可能只是位底层的高精灵劳工,而母亲的身份则会使贵妇们羞于启齿。

骑士朝着艾蕾笑了笑,又转向李维,炯炯有神的目光锁住了他背后的红珊瑚竖琴。

“红琴手,是吗?”半精灵赞许地点了点头,“我途经狱门堡,那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无疑有您的功劳。”

“您客气了。”李维瞥了眼地上挣扎的人形,无论他来自哪里,效忠何人,都绝非善类。

“不要担心,我揍他们用的是剑背。”半精灵咧嘴大笑,露出残缺不齐的牙齿,他无疑吃过很多苦,这更让李维好奇他的身份。

“我叫马奎斯,很遗憾,我只是路边的野狗,并不配拥有自己的姓氏。”他自嘲地笑了笑,伸出镶满尖刺的手甲——如果哪个倒霉蛋的脸被这玩意打中无疑会变成马蜂窝,李维谨慎地避开尖刺,握手致意。

“我想,您应该是位雇佣骑士吧?”李维问道。

雕花铠甲一度让他误以为对方是贵族,但上面实用的插件却打消了这个猜测——手甲上的尖刺(无疑是自己镶上的,接口极为粗糙)、满身的匕首(腰间有一把,腿甲外侧别着另一把,还有把藏在铁靴里)以及胸甲上刮擦的痕迹,无不证明了主人是位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而且并无太多余钱。

这身铠甲,大概也是他从哪个倒霉蛋那里剥来的吧。

“是的,我是野狗,谁给我肉吃就帮谁咬人的野狗。”马奎斯承认,发出爽朗的大笑,“我们这种牲畜,只会追逐血腥,因为血腥就是生意。”

“那您真是来对地方了。”李维锁紧眉头,在如今的高塔城,无论是胡佛爵士还是菲雅夫人,都乐意自己手下多一把剑。

“谁说不是呢?我刚刚按契约了结一位光源女领主。”马奎斯拍了拍精致的胸甲,“这玩意儿就是从她身上扒下来的,太紧致了,不过质量是一等一的。”

可怜的女士……半精灵对高精灵往往充满恨意,尤其憎恨夺走了他们父亲的“高精灵女人”,盔甲的主人死前一定受尽了虐待。想到这里,李维不由自主移动身形,护住背后的艾蕾。

“我先去的狱门堡,因为料定人类贵族必定会围剿这个眼中钉,可没想到人类贵族自己都乱成一锅粥了!”

他哈哈大笑,露出讥讽的目光,“不过有趣的是,我听闻胡佛爵士在招兵买马,用以攻杀他漂亮的嫂子,这样的机会可不容错过啊!”

已经世人皆知了吗?

胡佛爵士很高调,这不算什么好现象,半个旧城的渴血之徒都会被吸引而来。

“确实如此,胡佛爵士不会在意价码的。”李维点点头,抽回被半精灵紧紧攥住的手。半精灵显然对局势非常了解,这就是雇佣兵的“嗅觉”吗?

混乱是阶梯,必然会引来拾梯而上的鬣狗。他看着马奎斯,这头粗壮的食腐动物,半精灵看似鲁莽笨拙,眼神中却透出智慧的微光,仿佛参悟了世间的永恒和变化。

他不是普通雇佣兵,他没有滥饮,也没有弑杀,他用刀背解决小混混,这能给他省下许多麻烦——很明显,他对使用武力极其节制。

这家伙,或许远比看起来得要可怕。

“我设想一种可能,红琴手,如果您能雇佣我的话,我也愿意为您效力。”马奎斯舔了舔嘴唇,“您不是带领奴隶劫掠了狱门堡吗?想必一定收获了不少战利品……”

李维看向雇佣骑士,后者的眼神真挚,并无丝毫贪婪,与他所自嘲的“野狗”不同,马奎斯所想要的,或许并不是简单的金银财宝。

“抱歉,狱门堡需要资金,我只取了长途旅行所必需的少许。”李维摇了摇头,他不预付自己可能给不起的代价。

“高尚……如传说所言的高尚!”雇佣骑士毫无失望的神色,反倒乐开了花,“我先敬您一杯!您简直就是人性的灯塔,所有人都该排队来和您握手!”

他豪爽地一饮而尽,随即晃了晃脑袋,“和小人做生意,和圣人做朋友,是我们这类牲畜的生存之道,无疑,您是做朋友的上佳人选!”

“抬举了。”李维接过店家颤颤巍巍递来的酒杯,眼中闪过一丝戒备。

“您一定有什么事需要小人效劳。”马奎斯凑了上来,“这是免费的,先生!”

他过分热情了,这点实在奇怪,自己虽说有些名声,但并非能吸引到雇佣兵的理由……莫非他是以我项上人头为目标的雇佣杀手,背后的主子是女王或者其他仇家?

他小心翼翼地拉开半米距离,可马奎斯立刻跟了上来,仿佛跟踪猎物的鬣狗般步步紧逼,气氛变得有些焦灼且尴尬。

艾蕾纤手伸向腰间的法杖,显然也意识到了场面有些不对。

等下!李维从雇佣骑士的瞳孔的倒影里看到了后者注视的焦点,是他胸口上闪着银光的反舌鸟徽章——来自疑似“莜瑙”本尊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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