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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第1页)

初荷知道薛怀安喜欢听戏,平时闲了也会弹弹月琴,更知道名伶叶莺莺是红透半边天的人物,然而,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这些事情连在一起,忽闪着亮晶晶的眼睛,问:“真的吗?”

“真的吗”这三个字的唇语极容易看懂,宁霜也认了出来,再次抢先一步回答道:“真的,姐姐不骗你,你可知道,我这个女混世魔王行二,他行三,那老大是谁?”

“谁?”初荷问。

“呵呵,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名伶,叶莺莺。”

初荷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消化这个答案,然而想一想,与女混世魔王和天下第一名伶结拜姐妹,这还真是只有薛怀安这样半呆半聪明的家伙才能做出来。再看薛怀安脸上得意的神情,便冲着他鼻子一翘,眉毛一蹙,做了个鬼脸,说:“瞧给你美的。”

怎能不得意,和宁霜胡搅蛮缠地把叶莺莺哄得同他们结了拜,这也许是年少时光里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此后一生,恐怕都不会再有如此的纯然迷恋和胆大妄为,自然,薛怀安想,这也可以被叫作糊涂花痴和厚脸皮。

被宁霜这样一打岔,薛怀安差点儿忘了正事,忙说:“对了初荷,这位宁霜姐姐就是德茂的少东家。她家这个劫案没有个十天半月出不来结果,但你耽搁不起这时间,还是尽早去帝都为好。不过你一个小姑娘也不能单身上路,我已经托人给小笨送信,叫他速来泉州和我们会合,之后就让他陪你去帝都,这样的话,我们暂时在这里住几天等他,你看这样安排可好?”

初荷心里自然愿意留下来和薛怀安一起查案,找出炸弹的制造者,可是却也明白这次考学对自己更为重要,而案子看来一时半会儿也查不完,想想似乎也只能这样,便点头答应了。

不想宁霜却不高兴了,纤纤玉指一戳薛怀安脑门儿,说:“薛三儿,你什么意思?这时候你还住客栈,你这不是和我故意生分嘛。给你一盏茶时间,速速收拾行李搬来我家。”

“不是生分,这不是不想给你添麻烦嘛,你还不够愁啊。”薛怀安说。

“你来了我还愁什么。你再这么说就是和我生分,别说你住客栈了,就是叶大在泉州的房产卖掉以前,每次来这里登台还不都是住我家。我说,你不会不知道吧,她现在正在泉州呢,唱到这个月底,如今就住在我家。”说完,宁霜秀眉一挑,恍然大悟地说,“看来一定是不知道,要不,早就哭天喊地要住我家来了。天哪,天哪,你是真的不知道她在泉州登台,你变心了啊。”

初荷家人里没有戏迷,即使是这样,她也曾和父母去看过一次叶莺莺的《倩女离魂》,似乎是这一生不去看一次叶莺莺唱戏,便会有缺憾。

初荷那时十一二岁年纪,对《倩女离魂》的剧情很是没有共鸣,她想,即使再想念一个人,也不可能魂魄离了肉身,千里迢迢追随心上人而去,这戏实在是胡扯了。如果让她选,还是《大闹天宫》更合胃口,台子上粉墨登场的英俊小生远没有花脸的孙悟空逗趣,叶莺莺扮的倩女再怎样漂亮,也没有齐刷刷上来一群穿红披绿的仙女鲜亮缤纷。

这样的观感很久以后她曾讲给薛怀安,薛怀安听后,忍不住一个栗暴敲在她脑袋上,说:“真是牛嚼牡丹。”

想不到,如今要在咫尺处见到这朵牡丹了。

远远地,隔着宁家花园里一庭极盛的花树,先是瞧见一个藕色的人影款款而来,看不清面孔,行走的身姿倒是极尽风流,如秋风中的芦荻一般,轻盈却有风吹不折的韧劲儿。

忽而人就到了近前,春山秋水般的眉眼,不是好看或者不好看能形容的人物,眼角眉梢都是别人学不来的风情,展颜一笑,倾倒众生。

“薛三儿。”叶莺莺这样叫了一声,不似宁霜那样每个字都咬得很重,轻轻巧巧的,于亲热中带着玩笑的意味,仿佛叫着儿时玩伴的外号。

薛怀安莫名其妙就红了脸,手足无措,要开口又张不开嘴的模样,挤了半天挤出一句:“叶大,好久不见。”

叶莺莺忍不住捂着嘴笑,说:“怀安怎么还是这样害羞,我们当初到底是不是结拜过,嗯?”

宁霜揶揄地说:“他还是那德行,见到美女就变笨。”

叶莺莺笑看向初荷,说:“这样说来,薛三儿一直和这么个小美女住在一起,岂不是没有一天精明的时候?”

初荷于音律书画这样的事物缺乏感性认知,也不懂情趣浪漫,但这样个性的好处却是她很有客观的自知之明,叶莺莺如此的夸奖对她来说完全没啥效果,她清楚地知道在这么两大美女的夹击之下,她的美色微不足道,如小数点儿后面第二十四位上的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故此这样的夸奖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初荷只是礼貌地对叶莺莺笑了笑,便把眼睛瞟开,显出毫不掩饰的疏远态度。

因银号被抢的事情,宁霜这两日总显得很是低沉,这会儿见几年不见的好友都齐了,心情总算好了些,一拉叶莺莺的手,说:“好了好了,别虚头巴脑地寒暄了,我们三个好久不见,趁离晚饭还有一会儿,先一起唱一段去。”

几人走进一座紧靠着一池荷花的凉阁,里面唱戏的家伙什儿一应俱全,薛怀安挑了自己擅长的月琴,拨弄两下,弹了段短旋律试试音,但仍然是一副拘谨放不开的模样。

“弹得真差劲儿,怎么就和你结拜了呢。”宁霜嗔道。

叶莺莺倒是不以为意,站在一边疏淡地笑着。

初荷知道薛怀安平日里弹得颇好,此时有失水准,大概是有些紧张,只是她无法言语,也懒得替他辩解,倒有几分存心看他在美女面前失手的心思。她瞧这要开锣唱戏的三人,薛怀安紧张,叶莺莺无所谓,只有宁霜兴奋,倒甚是有趣味。

宁霜挑了《西厢记》里的一段,自己演红娘,叶莺莺则演崔莺莺。在薛怀安的琴声下,叶莺莺朱唇轻启,徐徐开唱。

叶莺莺是粤剧名伶,但昆曲也唱得很有模样。南明以粤剧和昆曲最为流行,只是粤剧唱词用中州话,也就是中原话发音,更容易被大多数当年因战火迁来的北方人听懂,再加上粤剧花样多,服装舞台都华丽热闹,配乐不但繁复还加入了曼陀铃和吉他等西洋乐器,很是符合南明奢靡繁华的审美情趣,渐渐就压倒昆曲,成为最受欢迎的剧种。

叶莺莺幼时学昆曲,后来改粤剧,所以兼得昆曲旦角的优雅空灵与粤剧花旦的富丽明媚,堪称一时之绝。不过这些在初荷这样的门外汉眼里,都如同一个锅里蒸出的包子,看不出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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