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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从书中读过很多爱情篇章,读过很多相爱的两个人所做的那些事情,而我却从没有机会尝试过。办公室同事的故意取笑,梁凤书带着羞涩沉默以对,这更让我也害羞的同时,第一次隐隐感受到她对我的爱。
在食堂吃饭时,是我和她的第一次吃饭,在我显摆完书读得多以后,提出要把她为我垫付的押金,和买宿舍东西时花的钱给她,我是真心的,我身上有这些钱。
她主观的认为我这个邋遢的小青年没有钱,又或许是她特别富裕,心甘情愿为我做那些事情,没有想过要我还给她,听到我主动提出时,她显得很高兴,但是拒绝道:“算了,先放你那里吧,等我需要时再说。”
从小贫穷的生活,一个人飘零在异乡所遭受的苦难,使我看不见世间的明媚,就像一直有着一层灰蒙蒙、脏兮兮的雾霭笼罩着我,每时每刻,这雾霭都对我不离不弃。我的视力极其的好,犹如经过老君丹炉炼化过的火眼金睛,可我的心似乎从没有见过阳光,在灰蒙蒙的阴郁中成长的心,苍颓得严重缺失营养。肖玲玲曾是成长中仅有的阳光,而那阳光就像浓雾中刚刚升起的晨光,根本无法驱散灰蒙蒙的雾霭,就是这唯一的阳光,也被我遗弃在山村里了。
异乡这一年来,觉得别人不拿我当人看,突然有一个梁凤书对我关怀备至,就像突然射出的一缕阳光,太过刺眼,使我不敢睁眼看,灰蒙蒙的雾霭依然笼罩着我,为了工作稳定下来,我又本能的讨好、迎合着梁凤书。
梁凤书这缕阳光来得太过突然,使我甚至怀疑眼前际遇的真实性,我曾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于常人的人,面对梁凤书时,我也怀疑她是否像发传单的老板,那个老板最开始对我也很好,给我免费睡办公室,每天给我生活费。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陶春兰曾经常教育我们:“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终究是我太穷,不敢有丝毫冒险,害怕再也没有力气重新站起来。
我非常明白,身在异乡,没有任何依靠,自己本身也没有什么能力与别人对抗。一场意外的受伤,就可能让我无法支撑,我只能是独自流浪的野狗,必须得远离任何危险,用最低的要求让自己先活下去。
六人上下铺的宿舍让我觉得很满足,还有饭卡可以好好吃饭,工作时间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有时候到十一二点,比起车间的工人,我的工作轻松太多了,没事的时候还能看看书。
工作的内容简单,只是需要长时间待岗,没有加班费,饭卡消费的会从工资中扣除,我一点怨言都没有,相对于一年来我的飘荡历程,这里就像天堂,我能挂着工号牌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我前所未有的舒心。
梁凤书带我工作三天,这三天里,除了工作,我们像情侣一样无话不谈,她是毫不避讳别人眼光的,我也就把她当成自己的第一个靠山。
不用添油加醋,我从前的生活原原本本的告诉梁凤书,就是一本《雾都孤儿》的悲惨本,她听得泪流满面、唏嘘不已,对我无可奈何的命运可怜又可惜,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她更深情的关怀,还有怜悯。
她也把自己家的事情都说给我听,梁凤书家里因为早些年的土地补偿款,加上每年村里的分红,还有他父亲创办的代加工工厂,他家已经属于在祖国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梁凤书有一个小十四岁的弟弟,是她父亲在有了钱以后,和一个漂亮妖艳的外乡女人生的,有了儿子以后,她父亲的生活依然过得花红柳绿。
梁凤书的父亲极其的重男轻女,母亲在家里没有话语权,爷爷奶奶心疼梁凤书,在吃穿用度上对梁凤书很是关照。尽管衣食无忧,也不缺少钱花,高中毕业以后,父亲再不允许梁凤书继续读书,他觉得自己女儿姿色不错,到处给女儿寻找对象,要求是有钱有权家里的孩子,家庭条件绝不能比自己差,以帮助自己的生意能做得更大。
梁凤书在婚姻问题上与父亲彻底决裂,以死相逼,本来就因为父亲重视、偏爱弟弟而活得压抑,在婚姻问题上,梁凤书是故意报复父亲,觉不让他父亲得逞。家里生活太压抑,梁凤书才出来工作,凭借她当地人的优势,加上她本来就是一个做事情有严格要求的人,在镇上最大的这家日企里,梁凤书的工作尽善尽美,她也自学了日语,跟上面高层交流也没问题,梁凤书深得高层器重。
在这家庞大的日企里,所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都是日本人,中国人能到达的最高级别就是课长,梁凤书凭借自己流利的日语,和她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在二十岁做到科长,在整个镇上,已经是打工者望尘莫及的高度。这家日企在镇上的待遇最好,成为正式员工以后,每年有百分之十六的工资上浮,那个时候,我甚至打算过要好好的工作到老。
我们聊得最多的还是文学,我说她听,我有说都说不完的书,这让梁凤书很是仰慕。晚上我要在办公室值班,我让梁凤书去夜市上买书,她觉得不可思议,新华书店那么大,书那么多,为什么要去夜市买书啊?我也一身邋遢的去逛过多次新华书店,除了我嫌贵买不起,主要我觉得夜市上的书新华书店买不到,比如张爱玲、萧红、李傲等等作家的书,新华书店都没有,对我提供的买书方法和线索,梁凤书惊喜若狂,更是敬佩我的文学知识。
那时没有网络,没有地方可以检索、查询,像我这样的漂泊如野狗的人,更是没有老师,也没人可以交流,更没人指导我,我只能在知识的汪洋里摸索着前进,夜市书摊是我最好的图书馆。
先可以从作家入手,看到一本自己认为写得好的书,就去夜市上寻找这个作家的其它书;在书中也可以获得很多线索,书中可能会提到“在某某书中曾写过……”,读到这里时,就把提到的书和作家名字记下来,下一次到夜市上依照这些线索找书,大多还都能找到。
那时的我就认为,好的作家都有惺惺相惜之心,一个好的作家,在自己书中赞美别的作家,或者别的书,被赞美的作品一定值得一读,这是我那时看书的一条标准,或者说选择的理由。对古代的诗词歌赋也爱读,我粗鄙的想:“能历经历史长河的淬炼,流传下来的书,肯定不会差。”这是我第二条选择书的理由。
唯一帮助我阅读的神器—新华词典,每次在查证件时跑丢了行李,一定要第一时间去买新华词典,这书几乎每个夜市书摊上都有。
对于读过的书能做出自己的判断,总结一些好坏优劣,这真是老天有眼,让我第一次走到夜市书摊前时,就看到一本翻译过的《文心雕龙》,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内容的书,但书的名字深深吸引了我,就像上天在告诉我:“买它吧,这是你最该读的书”。
对于龙这个物种,在所有人心里都是神圣的,就算我这个偏远山村长大的孩子,也知道我们都是龙的传人,龙是呼风唤雨的神物,谁还能雕龙呢?家乡最高最美的山就叫龙山,文心怎么雕龙呢?出于这种好奇,我买下了《文心雕龙》,反复研读,收益匪浅,我拼命看书,就是要达到“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对于我爱看书这件事,我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卑,在上学的时候,我是不爱书的,是在离乡以后才开始的。一个人在异乡,且不说无钱、无权、无势,连一个“合法”的身份都弄不到,放眼四望无丝毫可以依靠,卑贱得人人可以践踏、人人可以欺辱,苍穹之下似无立足之地,繁华之中确无驻足之本,悲怆枯寂之中,唯有看书是最廉价的。
跟着陶春兰割草做农活时,她曾反复强调:“穷人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陶春兰不认识几个字,却反复强调这道理,也真是神奇的一件事。在举目无靠的异乡,想起陶春兰的话,才觉得生活还有那么一点点渺茫的希望。我已经被迫离开了学校,但廉价的夜市书摊,可以让我继续读书,因为贫穷所附带的自卑,而又不愿甘心就这样认命,书是唯一的希望,唯一可以寄托满腔悲怆的地方。
风雨之下,繁星皓月,路灯微明,无人街角,孤身飘萍,唯有书可以找到泪的根源,唯有书可以排解孤寂,而后,书帮助我找到了梁凤书,看书能是没有价值的吗?至少我是大大的受益者。
我上班三天以后,腊月二十九,这是除夕,办公室只剩我一人值班,没有办法,部门其他同事都是当地人,他们休假过年去了。
梁凤书突然不在身边,我竟然很是想念她,好像闻不到她的味道,世间一切味道都消失了。我猛然的发现,我从没这样想念过肖玲玲,我对肖玲玲只有感激和愧疚,从没有这样魂不守舍的想念过。
独自坐在办公室里,守着不会响起的电话,对于想念梁凤书的感觉,我把肖玲玲和她做了一个对比,心中依然觉得肖玲玲是美丽无瑕的,梁凤书也美丽,但她没有肖玲玲跟我那样亲,梁凤书比肖玲玲丰富,在思想和灵魂上都比肖玲玲更丰满。肖玲玲的年纪虽比梁凤书小四岁,身体上的丰满却是旗鼓相当的,主要通过隆起的高度目测得知。
肖玲玲对我有恩,梁凤书对我也有恩,想到她们二人对我的恩情,马上觉得梁凤书更胜一筹,我是从生存的厉害关系上区分的。从出生到十六岁离家以前,肖玲玲是我青梅竹马的玩伴,她是我寒冬腊月的太阳,但是寒冬腊月没有太阳也能将就着活,再有就是愧对她的信任,偷走了我们拥有的第一笔家产—一千元钱。独在异乡以后,我的生活得不如野狗舒坦,终日提心吊胆、惶恐不安,几经绝望,日日仓惶,无依无靠,梁凤书改变了我所有的困局,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像个人了,开始觉得有那么一丝丝尊严了,梁凤书简直就是度化我的女菩萨。
不能怪罪我不重情感,竟然会觉得一个认识三天的女人,比一个青梅竹马并且有恩于自己的女人更好,只有穷到极致的人才会知道这当中的轻重,山穷水尽的人是没有考虑良心的富裕情绪的。
我想念梁凤书,还有一种可能,或许我的雄性荷尔蒙才开始分泌,又或许是她打通了我雄性荷尔蒙的分泌通道,比钱塘潮最厉害时还要汹涌,没有堤坝的汹涌。
读过许多的古今爱情故事,第一次知道想念一个人,能让自己身体空荡荡,想起那些曾读过的爱情篇章,我非常肯定的知道,我深深的爱着梁凤书,她的关怀备至彻底淹没了我。想到她与我的财富差距,犹如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条银河,他的父亲一定比王母娘娘凶残千百倍。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我是一个贪生怕死的流浪狗,我读过那么多书,怎么能不想到他的家庭,他的父亲,我甚至可以断定,要是他的父亲知道,我这个癞蛤蟆想吃他家的天鹅肉,我这头可怜猪要拱他家的翠玉白菜,他一定会把我碎尸万段,而我没有丝毫反抗的力气。他的父亲肯定会带着天兵天将,轻而易举的把我镇压在万劫不复的深渊,然后对我进行凌迟,对我百般侮辱,任意践踏,我的尸体会被分成若干块,漂泊在臭水沟里,我的灵魂将永远的漂泊在异乡,我将是一个永远哭泣的游魂野鬼,想想这些画面,太他妈的凶残了。
并非是我自己吓唬自己,一年的异乡生活中,凶残的画面见过很多,打得鲜血染红大地,血肉模糊,五脏流在地上,白骨生生暴露在伤口之中,残忍至极,而这只是街头的斗殴,我能不怕吗?要是我和梁凤书……他爸能放任不管吗?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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