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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齐和信王,如今都还是在读书的,只是到了中级班后期的学分,便不太会有同学能全部修完了,多数都是择选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去修,要么考专门学校,要么拿奖学金去读高级班——买地这里,对于一般正常升学的蒙童来说,扫盲班和托儿所其实是合而为一的,孩子在托儿所里大概五岁左右,便会给他们升到托儿所的大班去,在大班接受扫盲教育,一年下来,扫盲班差不多毕业了,六岁起通过考试,便可以去读初级班了。
初级班这里,一个不聪明也不算太笨,扫盲班正常读完,但没有别的教育来源的蒙童,大概是可以用五年到六年读完的,主要是因为买地这里,一天只上半天的课程,余下半天他们要帮着家里干活——如果是家里条件好的,这半日去上补习班,那么他升学的速度就比较快,三年学完初级班也不在话下。
像是信王、叶昭齐这样的学生,本身入学时年纪就比较大了,自制力比孩童强得多,而且也有很好的旧式教育的底子,初级班对她们来说,最难的还是数理化中的理化部分,所以初级班他们读起来是很快的,用一年时间来攻关理化便可。他们是并肩升入中级班的,成绩也在伯仲之间,信王刚来时,没考过叶昭齐,之后虽然也没成功考过头名,但有数次都很接近昭齐的分数,两人彼此较劲,互相也很熟稔,只不过那时候往来不多,因为互相视为‘敌人’,又有男女之别,也是刚来买地不久,没有完全浸入风气的缘故。
再往下,等升入中级班之后,这种较劲的意识,便要淡化得多了,主要是两人都逐渐开始接触实务,信王的摄影事业如火如荼,而叶昭齐也参与到剧社的创作中,这段时间,她自己还写了两册话本——其中一册以女子逃家历险为题材的《逍遥游》,颇为受到市场欢迎,为她赚了一大笔钱不说,连信王都看得入迷,化名读者,给她写信,分析作者的谋篇布局,句句切中肯綮,夸得如花团锦簇,又极言夸奖他喜爱的文中角色,为她讨要待遇,竟得到了叶昭齐的回信,两人一人在明,一人在暗,还通信了一段时间,现在仍然偶有书信来往。
不过,这事情昭齐本人是不知道的,两人升入中级班之后,虽然还时常在学校遇到,但所学的方向已经完全不同,不再比较分数,关系反而缓和了下来,按照敏人的观念来看,他们算是多年同窗,这关系有时候比一般的朋友要更亲近一些,几乎可以算是半个亲戚了。
而随着两人在买地呆的时间越久,逐渐被潜移默化时,买地的民风也正在急剧地变得更加开放起来,五年前,街上还少有同行的男女,便是夫妇上街,也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外人面前很少交言,现在呢?便是未婚夫妇也可以大胆地走在一起,男女交谈,简直是家常便饭,便连女子公然着短袖上街,这样的事情都因为天气逐年变热,而显得越发自然了,信王和叶昭齐见了面,也不同从前一样互不搭理,很可以公然地说几句话,也不会有人误会什么了。
“我是专门回来报道运动大会的,”见信王站住脚,昭齐也就挥了挥手里的仙手机,递过一个略有些挑战的眼神,信王也是心领神会——昭齐这是还没忘记两人一起去壕镜时,她一路眼馋信王的手机之事。当时信王不好借给她,主要是这东西也并非他自己所有,现在她倒不用眼馋了,自己也搞了一个。“这样的盛事,自然是要印到《万邦报纸》上去的。”
她突然换着说起了弗朗基语,指点着人群告诉信王,“我们编辑部好几个记者都来了。”
不错,昭齐这次南下壕镜,是去筹建买地的《万邦报纸》编辑部的,她文学能力出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而且上了中级班之后,便选修了数门语言课,跟随通译一起学习弗朗基语、红毛番语,拉丁文和英语、法语。当然,不是每门语言都能流利听说——在云县,除了和通译之外,平时说外语的机会很少。但昭齐语言天分很高,学了两年,现在看几种语言的书信,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自己纂写文本,固然说不上文采飞扬,但至少能让洋番看懂没太大问题,算是典型的哑巴外语。
信王虽也对外语有兴趣,但他又痴迷于摄影,又还喜欢理化,两人的科目已经不再重合,信王只会一些弗朗基语——弗朗基毕竟是和大敏打交道最久的外番,他也跟着昭齐看了过去,说起了弗朗基话,“都是哪国人?全是弗朗基人吗?”
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迎着许多好奇的眼光,彼此用另一门语言交谈,使得旁人便是想要探听也听不懂,这是一种让人很有些得意的感觉,两人目光相逢,彼此一笑,昭齐换说回汉话,道,“来了两个马丽,现在她们的汉话说得很不错了,还有一个英吉利的商人,他还不太会说,你看,他在那呢,和黑大汉正攀谈。”
不错,云县最近的景象,确实是比较特殊的,那就是在华夏百姓中,混合了很多洋番,而且百姓们还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就是这会儿,在麻绳拦起的观赛席里,就有不少洋番工作人员,黑色、白色的都有,那黑大汉还用英吉利话向那晒得满脸通红,全是雀斑的中年商人解释着什么,叶昭齐道,“乔治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要比较爬树,到处问人,他觉得这有点荒谬。”
她似乎不太喜欢乔治,语气十分耐人寻味,信王倒正好现学现卖,“爬树怎么不比呢?运动会的每个项目都是有意义的,爬树就很贴近百姓的生活啊——乡间的农户哪有不会爬树的,不爬树如何摘果子?只怕比起赛跑,农户更喜欢看爬树呢,若是爬得又快又稳,也可以跟着学学手势、发力么!”
这是刚才来路上,小内宦和他说的,也是有板有眼,似乎很符合买地一贯的逻辑,叶昭齐听得很入神,掏出本子唰唰地记了几笔,“得写下来——这要写到报道里去的,项目的择选标准,贴近民生,道统的先进与优越……到时候看那英国佬怎么说。”
信王听她念念有词,心中也是一动,暗道:“是了,难怪《万邦报纸》要放她过去,她虽然外语永远不会和洋番一样好,但洋番也不会和她一样,用这个角度做报道啊……”
原来这份《万邦报纸》,是三个月以前,应留在壕镜的三个马丽请求而编纂而成的,自从壕镜、新安两港开埠以来,已有两年时间,万邦商船悉数汇聚于此,他们多数对于买活军是很陌生的。
除了‘东方贤人’派之外,似乎没有太多的途径来了解买活军的底细——当然,他们其实也不了解敏朝的底细,但既然买活军和敏朝不同,采取极为开放的对外战略,那么,马丽们便认为,如果有一份和《买活周报》形式相似,但主要面向各国海商,介绍买活军政治、商贸、法律、民俗的报纸,在南洋和壕镜等地发放,以昂贵价格出售,对于这些海商在港口能遵守规矩,减少和本地人的摩擦,对于大家来说,都会是一件好事。
就信王所知,买活军的上层,对于这个主意也是很赞赏的,尤其是黑大汉们,他们也厌倦了不断向外来的海商解释,自己并不是奴隶,也不会被一声呵斥就吓得浑身发抖,走到面前来听凭使唤——倘若有人这样对待他们,他们是要骂人甚至打人的。
当然,打人会触犯买地的规矩,所以有这样一份报纸,对于那些信仰坚定,不能加入东方贤人教会的商人来说,是很好的普及。于是《万邦报纸》编辑部便用很快的速度组建了起来,而其中华夏编辑的数量占到了三成——如果加上黑大汉,那就是五成。昭齐因为外语和业务能力的突出优势,自然就顺理成章地被选拔过去,也正式进入了买活军吏目的行列。
当时信王还有些奇怪,他觉得大多数华夏编辑恐怕都不能很好地掌握弗朗基语,而黑大汉中精通文墨的人又有多少呢?但是,这会儿他回过味来了,认为谢六姐的举措是很老辣的,报纸是舆论之口,当然不能被洋番把持,即便这洋番对买活军忠心耿耿,但是,她的出身,以及现在的身份都是无法磨灭的,马丽们恐怕永远也不会像昭齐一样,如此自然地从爬树这个项目,转折到买活军对于农户生活的关心,以及道统的优越上去……
当然,信王也不适合点评太多,他也一样受到他身份的限制,眼看着选手们逐渐就位,在各自的树下站定,仰首盘算着攀爬的落脚点,他知道时间不多,便把握时机,忙问叶昭齐,“是了,你才从壕镜回来,可是知道南面出了什么事不成——能惹怒军主的大事。”
他若不加后一句,这话没法回答的,南面当然有事,任何地方每一天都有许多事发生,不过,若说有什么事能惹怒谢双瑶的话……叶昭齐仔细思忖了一番,摇了摇头,“这样的大事倒似乎没有什么——怎么了,你听说了什么?”
但凡是采风使,没有不爱打听消息的,他们的消息当然也很灵通。信王为什么要来问张宗子?就是因为说不定外交处的人还什么都不知道呢,张宗子这里就已经收到风声,甚至是知道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当然,若是知悉了来龙去脉,那同时也会知道保密级别,超出信王密级的事情,他也不会告知。不过这已比和外交处的人纠缠半日一无所得,要好得多了。
“难道还真不是南面的事情?”
见昭齐也不知道,信王觉得有点不好猜了,正是低眉思量时,身边突然传来了‘哈’的一声,张宗子一边拨弄着他那手机,一边走到信王身边,得意洋洋地道,“这会儿不像是盖我帽那会儿那般得意了?只顾着缠问老同学,却不敢上前问一问我,啧啧啧——”
他摇头大声喟叹,仿佛对信王十分无奈似的,不过,不等信王回话,又换出笑脸来,叫两个摄影师看他刚才拍出的照片,“这个全景模式太好用了,你们琢磨出来了没有?先选到这里,然后按住这里,慢慢的往你要的方向去挪移——”
信王早把这全景模式给玩烂了!不像是叶昭齐,还学得认真无比,大声赞叹,眼看比赛就要开始,他这里焦急得几乎要叹气,却不好十分显露出来。还是张宗子这个人,谑而不虐,一向是很识趣的,见他当真着急了,才搂着他的肩膀,哥俩好一般,两人往一边走了几步,留昭齐在那里探头探脑的,对信王低声说道,“老弟,看来你也听说了,传言不虚,六姐这一次的确恼了——而且,此事或许和朝廷还脱不了关系!”
什么?!
信王万没有想到,买活军这次动兵居然真和敏朝有关,一时不由大惊失色,刹那间把‘女主发兵京城震动势如破竹军临城下末代国主被迫殉国’的戏码都演了一遍,不可置信、难以接受之余,又有种等待了许久的事终于发生的恐慌和释然,他瞪大双眼,愕然望向张宗子——
“哔——”
就在此时,口哨声乍然响起,无数道身影如离弦之箭,嗖嗖地窜上树枝,买地这别开生面的比赛,终于正式开始,也为运动大会,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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