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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浪高过一浪。他努力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他开始思考这个山洞。这里为什么会存在这样一个山洞?是自然生成的吗?它存在多久了?几千年?或上万年?这里曾住过动物或人吗?数万年前那些原始野人曾来过这里吗?这个山洞的存在,难道就是为了在若干年后的某一段时间里为某一个失意的生命遮风挡雨吗?它是在等待一个生命的到来吗?还是自己的生命本就属于这个山洞?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他找不到答案。他只是真实地感到这个山洞的存在,因为没有一滴雨水淋到他的身上。
天亮时,风雨都停了,太阳也出来了,天空湛蓝湛蓝的,经历了一夜风雨的山谷显得很平静。秦之恒懒懒的躺在山洞里,一动也不动。太阳爬过东边的那个山头时,他走出了山洞。山谷的沙土走上去软软的,他把那些淋湿的干柴都拉到谷地上去晒。令他惊讶的是,昨天他挖的那个大坑里积满了雨水,几乎要溢出来了。他走了过去,水有些混浊。但当他蹲下来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时,他惊恐地长大了嘴巴!水中的那个倒影是自己吗?一脸胡子,头发也遮住了眼睛,满脸的沧桑!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记起了,上次理发时还是妻子在世时。多久了?好像很远,又好像很近。他已记不清今天是什么日子,他的意识里已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他只是隐约记得春天好像快过完了。现在自己真的已成了野人吗?日子久了自己会不会忘记自己的语言?他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这些日子他几乎没讲过一句话,只是不停地在思考。他尽量不去想外面的那些东西,而且努力去把那些人和事都彻底忘掉。让自己的记忆里只剩下妻子和儿子。他蹲在那里,凝望着水中自己的倒影,渐渐的,他的脑子里只剩下妻子和儿子的身影,连同那坑雨水。
上午,秦之恒的心情有些沉闷。他坐在那张狼皮上,看着昨天打来的那只公狼,还有一只兔子。今天可以不去打猎了,这些猎物足够他吃上几天的。他静静地听着鸟儿们在山林里欢快地叫着,耳边再也没有了那些令人作呕的口号声。他记得山林里有不少野花,他从没见过。中午,他把狼皮剥了下来,放在外面晒着。他又得到了一张狼皮。他把那只兔皮也剥了下来。他又重新生起了火,把山兔放在火上烤了起来。慢慢的,一阵阵肉香四散开来,弥漫在这个幽静的小山谷里。
第二天,他又一次吃到了狼肉,但他发现,食肉动物的肉不如食草动物的肉那么可口。
他在山洞里又平静地度过了几天。一天早上醒来,他突然想给妻子在这片山谷里修建一座坟墓。那天夜里,他又梦见了妻子,妻子很高兴地跟着他来到这片山谷里,她还说他们要在这里过一辈子,过几天把儿子也接来。那个梦没有结尾,他也没有见到儿子。醒来后,他的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于是他就有了那个念头。他走出山洞开始去选择坟墓的位置。他很快就选中了山谷西南角的一片空地,这里的地势相对较高,干爽,而且太阳一升起就能照到这里。太阳爬过东边的山头时,他开始干起来。他先用刀子在地上画了一个长方形,南北走向,然后就用两把刀子交替着不停地挖掘。他用手把挖出来的沙土一点一点地捧到一边。中午,他吃了一点昨天吃剩下的狼肉,休息了一会,又开始干了起来。他干了整一天,胳膊又酸又痛,尤其是左臂,手也磨出了血泡,指甲上的皮也竖了起来,冒出了血。他挖了一个两尺深的大坑,两边堆满了沙土。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东边也露出了大半个月亮。月亮又快圆了。山林里传来了狼嚎声。他收工了,打算明天接着干。
这天夜里,他睡得很沉,也没有做梦。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开始了工作。从日出到日落,他一直在努力而认真地工作着,忘记了饥饿与疼痛。到了晚上月亮又升起时,他把墓穴又加深了两尺,现在足足有四尺深了。他又把墓穴又能得平平整整的,没有一点杂物,四周的墓壁也被他压得很光滑,他工作起来就像一只勤劳的蜜蜂一样认真,又像一只土拨鼠一样卖力。他坐在墓穴旁边,他很想抽上一支烟。他抬头朝天边望了望,也许明晚月亮就全圆了,他想。明天把妻子安葬了吧。他长长的出了口气,朝山洞走去。他又往火上加了一些干柴,袅袅青烟弥漫在小山谷里。
天再次亮起来的时候,秦之恒又在附近的山林里打到一只肥大的山兔,他已三天没出去打猎了。他很快又回到了山洞,今天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他又来到妻子的墓穴旁边,静静地坐了下来。他就这样一直坐着,从太阳爬过东边的山头,直到太阳又爬到头顶,他才站起身来,又回到山洞。他拿出妻子穿过的那身衣服,并叠得整整齐齐。他捧起衣服朝墓穴走去。中午的阳光洒满了墓穴,暖暖的。他把妻子的衣服平铺在墓穴里,又把上衣的扣子扣好。他又从怀里掏出一把桃木梳子,这时妻子生前用过的,他一直用了好几年,从出嫁前到结婚,到三年灾害,到儿子出生,又到红卫兵的出现,妻子一直在用它。梳子的齿断了两根,是妻子一次梳头时弄断的,那时红卫兵闹得正凶,梳子还剩下二十八根齿。这些天秦之恒一直把它藏在贴身的口袋里,梳子上每时每刻都有着他的体温。他舍不得埋掉,那是妻子留给她的唯一遗物了。他又把梳子放进了口袋里。他静静地坐在墓穴里,看着妻子的衣服,阳光轻轻地洒在上面。他只想坐在这里,在这个初夏的季节里,安静地陪伴着妻子,太阳永远地照耀着这里。然而时光是无情的,阳光慢慢移出了洞穴。时光的无情,留给他的只有无奈。他恋恋不舍的爬出了墓穴,只留下妻子的那身衣服。他开始往墓穴里撒下了第一把砂土。砂土重重的落在妻子的衣服上,如同砸在他的心里。慢慢的,一把,两把,当砂土完全把衣服盖住时,他竟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他大吼,拼命踢打地上的砂土,他大骂,也不知道骂谁,整个山谷似乎只有他的声音在回荡。他哭得很伤心,很真实,他不必忌讳什么,没人去嘲笑他,但也没人去同情他。墓穴慢慢被填满了,又慢慢变成了一个小土包,圆圆的,尖尖的,他仍在用手机械地一把一把地往上面加土。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灵魂,妻子的灵魂就安息在这里,这个幽静的小山谷将成为他们夫妻来世的家园。以前他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灵魂,他以为人死后就是白骨一堆,然后再慢慢化为泥土。然而现在他却相信了,没有半点怀疑。秦之恒跪在妻子坟前,把头深深地贴在坟上的砂土里。夕阳的光辉洒在坟墓上,也洒在他的身上,是同情吗?它能照到地下妻子的灵魂吗?
良久,他站起身来,回到山洞,取出那把猎枪,又来到妻子坟前,对着天空放了三枪。树林的鸟儿惊慌地四处逃散着。这愤怒的枪声是否能传到遥远的天堂?这些天他的脾气也变得暴躁,易怒起来,月亮升起来了,金灿灿的,亮而圆。月光下的山谷,清净而凄美,他毫不理会山林里的狼嚎声。今天是农历十五了吗?他弄不清,只知道今晚的月亮特别圆。他又在妻子的坟前跪了下来,朝着南方,月亮的方向,长跪着,他似乎在聆听着什么,是爱妻的诉说吗?后来,每到月圆的时候,他都会举行这样的仪式,一个只有他一个人参加的仪式。
十四 深山之夏
又过了一个月,已是夏末,山林里的植物长得都特别茂盛,山上到处都是栎树,还有不少白皮桦和高大的杨树,它们彼此交错地生长着,稠密的叶子把天空都遮住了,外面的光线都透不进来,有些地方特别暗。山林里不时地还能看到褐马鸡高大的身影,还有野山雀,百灵鸟,还有那些叫不上名字的黑色大鸟。许多动物和植物秦之恒都叫不出名字。山坡上长了不少毛绒菊,还有丛生的野艾,稠密的沙棘,修长的荆条,还有一些矮小的酸枣树,小枣如同豌豆一样大小,青青的。有些山林里还有成片成片的油松,有许多小松鼠拖着大尾巴在松间机灵地跳来跳去,它们机警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林间还有不少猴子,他们是这里的主人,总爱成群结队的。还有不少动物只有在夜间或天快黑时才能看到,如狐狸,大山猫,刺猬,狼。老虎和豹子这样的野兽也常在夜里活动。这一带的山林里早在几十年前好像就已没有人再见到过老虎的踪迹了,豹子倒还有人见过,甚至还有人见过熊。这里对秦之恒威胁最大的莫过于狼群。独狼他倒不怕,他怕遇上狼群。狼群是很团结的,像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他在打狼时,只打独狼,绝不去招惹狼群,哪怕只是三五只的小狼群。不过这里的狼群规模大都较小,多则也不过十几只,不像西北荒漠,动辄几十只,甚至上百只。还有毒蛇,尽管这里的毒蛇不多,但总还是有的,万一遇上说不定就没命了。即便不是毒蛇,他也怕,蛇这东西生就一副吓人的德性,他宁可遇上一只一百多斤重的大狼或者一只豹子,也不要和一条大花蛇对峙着。其实金钱豹虽然凶猛,但数量极少,而且总爱在夜里出来活动,他尽可能睡在山洞里,不出来招惹它。进山以来,他已同不少动物打过交道,也了解了不少动物的习性。他知道野兔们最爱吃什么植物,最爱在什么时候出没,甚至连它们常出没的地点他也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发现野兔这种小生灵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原始山林里,命运是最悲惨的,地位也是最低的,几乎所有的食肉动物都可以吃它,地上的老虎,豹子,豺狼,狐狸,甚至大山猫,都能随时随地把它吃掉,还有天上的老鹰。它们除了逃跑,别无选择,它们没有锋利的牙齿,也没有强壮的爪子。所谓的兔子蹬鹰,也许只是一个传说,又有几个人见过呢?他们最终还不是成了老鹰们的口中美餐。可以想象,一只野兔,从离开妈妈的怀抱那一刻起,哪一天不是在惊恐与逃亡中度过。一只兔子,若能做到寿终正寝,它的生命将是十分完美与值得骄傲的。没有武器,没有攻击的本性,它们注定将成为这个世界上的牺牲品,它们只能靠拼命的逃亡与拼命的繁殖来维持这个种族的存在。他竟对这种肥嫩而弱小的小生灵产生了一丝怜悯。他尽量不让自己的猎枪对准这种小生灵。狼永远是他的首选目标,一只狼差不多可以让他吃上一周,还可以节省不少弹药。他开始将目标锁定在一些较大的动物身上,如青羊,狍子,甚至野猪。这林子里有不少野猪,它们的样子虽凶,但只用来吓人的,只要你不主动去招惹它,他们的嘴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泥土里度过的。野猪的视觉不好,这也许是猪这个家族的通病,但他们的嗅觉特别发达,听觉也不错。野猪几乎全身都是瘦肉,没有家猪那样的肥肉,一头野猪起码也要上百斤。但这种畜牲生来就皮厚,若用少量的火药和散弹,对它来说只是挠痒而已,只不过挠得重了点。对付野猪要多放一些弹药,还要打中其要害部位,否则也是白搭,而且极可能惹上大麻烦,野猪这东西发起火来简直像个泼妇。
这些天他又打死四只狼,现在他已拥有六张狼皮了。他还打过一只袍子和一只大野鸡。闲下来时,秦之恒要么躺在妻子坟前晒太阳,享受着山风吹过的清凉,要么就去欣赏他的战利品:狼皮,狍子皮,野兔皮,最让他兴奋的莫过于狼皮,他甚至想,只有他才是这座山林的的王者。他知道,这个山洞里要么是野兽们的皮毛,要么就是自己的骨骸,这个现实世界就是这么残酷。在这个深山老林里,大家每天都在忙着找吃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命的延续。
盛夏,这里是生命的旺季,植物茂盛,动物肥壮,错综复杂的生命们在这里演绎的淋漓尽致。白天,山洞口常有一些红头苍蝇光临,它们闻到了血腥味,赶也赶不走;而夜里,这里有成了蚊子们的天堂,山里的蚊子咬得似乎特别疼,令他无法入睡。于是他就去山坡上折一些野艾回来,放在谷地上晒干,夜晚在山洞里点燃熏蚊子,效果不错。白天没事时,他也常去那池清泉旁坐着,他常在那里看见野山羊,狍子,还有黑水鸡,它们也是来这里喝水的,它们一见到他就立刻四散逃跑了。大家共饮一池清水,多有趣,这是大自然的恩赐,他想。这里的水是活水,一年四季都很清澈,几乎可以望到底。他又看到了自己水中的倒影,头发遮住了眼睛,满脸胡子,透露出无限沧桑。自己真的老了吗?他无所谓。他甚至还想早点去天堂,因为爱妻在那里等他。这个夏天过得似乎有些慢,自己还有多久才能完成一个生命的轮回?
他每天的活动很有规律,每隔两天早上去打一次猎,回来后再到山林里捡一些干柴,他的山洞里已存储大量干柴,上午就把猎物的皮毛拿出去晒,中午把猎物的皮剥去,把肉切下一块做午饭,下午到妻子的坟前躺着,直到太阳落山。他每两天去那池清泉边取一次水,然后在泉边坐上半天,他特别喜欢这池清泉,他就给它取了一个美丽的名字,叫相思泉。这里是他的世界,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做自己想做的事。这里自由,无拘无束,可以自由地展示人性。这里幽静,清凉,是夏季纳凉的好地方。他每天的活动范围并不大,最多方圆十几里,而且天黑前必须活到山洞。他打算先熟悉一下这一带的地理环境,然后再逐步向北推移,他甚至想踏遍整个太行山脉,一直到北京西山,去寻找原始人类的遗迹。为了不让自己在这个深山老林里迷路,他必须清楚地记住每一个山头每一片山林的特征。除了野兽,他再也没遇见一个人。
盛夏,山谷里的天气有些热,他每天可以光着膀子,只穿一个大裤头。他刚来这里时挖的那半口井倒帮了他不少忙,虽没挖到水,但却积满了不少雨水,虽不能饮用,但可以用来洗澡,洗衣服。相比之下,山洞里倒阴凉不少,他经常折一些鲜树枝,青藤放在洞口。洞口的火除了被雨淋灭几次外,几乎就再也没灭过,为他节省了不少火柴。他必须学会节约,争取用最少的弹药去捕捉最大的猎物,而且绝不放空枪,基本上做到三天放一次枪。他又把弹药分成三份分开存放,不至于万一出什么意外,所有的家当一下子全部报销。夏天的肉不太好存储,很容易变质,洞里阴凉,条件稍微好一点。看来他现在十分需要一口钢锅,每隔半天给肉加一次热,这样它就不容易坏掉。而且他已好几个月没吃过盐了,饭里少了几分味道。他算了一下,自己现在还需这几样东西:一口钢锅,一把勺子,一只碗,食盐,鞋子,几件衣服,他现在已没什么衣服可以换了。于是他决定再出一次山,要在夜里出去,到有人的地方去偷一些。他之所以去偷,是因为他不想再见到人,并且他也没必要再去遵守这些规则,因为他已不再属于这个社会群体了。他完全可以把狼皮拿去卖掉,换点钱去买。想到要出山,他的内心竟有一些恐惧,更多的是仇恨。也不知道现在外面怎样了。
他特意挑选了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下山,夜间他是不会在深山老林里流窜的,太危险,有许多野兽都是在夜间出来活动的,如狼,豹子。夜晚在山林里遇见狼群是一件十分恐怖与不幸的事。他是从中午开始出发的,扛上枪,带上一些弹药,又带了两把刀。他沿着原路向东走,穿过一座座山头一片片密林,大约走了五六十里,天快黑时,他站在一个小山头上向西南方望去,他看到了一个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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