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书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六十六章长枪与回忆(第1页)

颜霜对军用钢盔很好奇,拿起来敲了敲,觉得除了很沉以外也没什么稀奇的部分。而赵炎则把护甲板插进了防弹背心里,穿在身上调整了一下松紧。

“难道穿着这个去执行任务?”

“以后都要这样。”

赵炎点头应是。这种淘宝买来的防弹背心虽然有一股子山寨气息,但它里面的防弹钢板的确是有效的。三级防护板挡住5.56mm的手枪子弹并无问题,甚至近距离还能挡住初速慢的ak47——当然,这只是网上实验的结果,赵炎也知道,能在华国内拿ak47这种枪的人太少了。

他把那把狗腿刀的刀鞘扣在后腰的皮带上,调整了一下位置,连续抽刀几次,随即就穿着这身开始组装起了长枪的枪柄。

红缨枪按道理都要使用木质枪柄,因为对于正常人来说,就算是轻质的白蜡杆子,加上枪头后的总重也十分惊人,一旦挥舞起来,使用者往往要用全身的力气去掌控…或者说降服。

“小炎,这种枪难道不需要韧性么?我看电视上他们打起来的时候,枪杆甚至会弯成一个圆弧呢。”

颜霜看他组装完毕后的长枪大概两米三四长,实心的枪管一握粗细,因为材质的问题,这枪显然难以出现“弯曲”的情况,她不由得有些好奇。

“这里面有个逻辑错误。很多人觉得枪身软才对。实际上,实战用枪的人都希望枪头不晃才好,之所以枪头会晃,还是因为以前没有足够合适的材料。”

赵炎将枪管连接处拧紧,为了防止松扣,这里还专门有个固定的铁环套在上面。他完全组装完毕后,站在客厅中随手拎起长枪向前一扎——红缨飞舞中,冰冷的枪尖“唰”的停留在墙壁那幅油画前。

“以前最好的木料用起来也会晃,也有人说‘枪头一晃,神仙难挡’,但实际上用枪的人在作战时,很难知道自己的枪头会晃到什么地方去,想扎头,结果晃歪了没扎着,一招错过那可就满盘皆输。”

他说着迅速抽扎三次,翻转的红缨在颜霜视野中化为一团,笔直的枪身没有出现任何晃动,赵炎继续道:“枪不同于刀,杀伤力全在‘扎’上体现,招式的唯一目的,就是让枪尖以最快的速度穿透敌人。枪头如果晃起来,除非你用了一辈子同一杆枪,否则很难掌控枪尖的具体位置。”

赵炎向后退了一步,继续尝试着长枪的重心。颜霜发现他无论前进后退,身体和枪都好似一个整体,双手把持的钢枪就在身体中段稳稳的拿着。

“木枪的韧性当然也有优点,被重武器击中时,可以通过晃动来卸掉力,不至于被当场毁掉。不过现在这个社会,谁还会拿着战斧战锤出来打?我用钢枪,一是因为我力量足够,二是因为它能发挥我的优势。换了普通人,连拎都拎不动,更别提实战了。”

因为枪身长,满是古董的客厅立刻变得有些狭小起来。普通木枪的重量十斤十五斤已是极限,古代有猛将用的铁枪合着也就三十多斤,而此时赵炎手中的钢枪已经超过四十斤,却依旧在他手中翻飞自如。

颜霜甚至发现,这钢枪都在赵炎手中挥动时,都出现了微小的弯曲和晃动…

枪术只有三个要点:拦、拿、扎。实战枪术更是动作泛泛,来回来去只有那么简短的几式。赵炎扎了几次后,便开始在枪身上用笔画下印记,随后套上金属环来调整配重。如此几次后,他便满意而将枪杆拆开,放在了一旁。

颜霜过去掂了掂,被这惊人的重量吓了一跳。这枪别说捅人了,光是砸一下估计骨头都能碎掉。她摸了摸暗红色的缨穗,上面莫名有股熟悉的味道…不用问,她也知道赵炎曾经用这杆枪做过什么。

扭头望去,颜霜看他正在把那柄伞也收起来,便问了一句:“这枪有多久历史了啊?”

“有些年头了…我想想。”赵炎抬起身定了片刻:“应该是顺治年打的了。”

看过不少清宫剧的颜霜知道,顺治皇帝是康熙的爹。她百度了一下爱新觉罗福临的生卒年,发现距离现在已经三百六十年左右了…

“这…这也算是文物了啊,保存这么久。”

“往前的明代其实都有火枪了,长枪已经开始式微。但满清入关之后…咋说呢,武器上面开始大踏步倒退。在那之前,我其实还有过几个常用的枪头,但那个年代冶炼技术一般,用的时候经常坏掉。”赵炎拿来纸巾,把枪头上的油脂擦了擦,用个布袋子套上:“这枪头打出来其实也没用过几次,因为后来去了欧洲,那边的火枪越来越先进,让我觉得这种长枪似乎已经没什么用武之地。于是就雪藏起来,一直保存到了现在。”

这种对话活历史的感觉让颜霜感觉很玄妙,她呆呆的看着收起来的枪头,忽然问道:“你经历过那些年代,那么对现在这个社会怎么评价呢?”

这个话题太宽泛了,赵炎知道她也不是在考自己,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于是回答:“现在上厕所有马桶,有柔软的手纸。想洗澡随时能有热水,想吃顿热乎的肉菜,不用付出太多代价便能赚到…就拿顺治年的环境来比,现在小区门口保安过的日子,是那个年代九成九的老百姓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这其实只是从社会资源分配上做了一个横向的对比。虽然人的社会地位没有太大变动,但人均拥有的资源,却因为工业革命后的生产力爆发而随之大幅度增加。赵炎没有去讲什么晦涩难懂的名词,只是拣着颜霜这种历史小白最想听的说:“那时候没有医院,郎中看病也没电视上那么靠谱。很多时候得个感冒就容易死人,肺炎什么的更是听天由命。冬天的时候,路边看到冻死的乞丐,比现在看到死的流浪狗概率高多了。”

“至于其他的,其实我也记不太清了。”赵炎指了指脑袋:“人总会记住一些重要时刻,又或者一些奇奇怪怪的无聊瞬间。剩下大部分记忆都会随着时间而衰退消失。我也不是什么高智商天才,现在说的,也只是大概印象了。”

颜霜听的入神,她眨眨眼睛:“那有什么你记得特别清楚的事情…或者人么?”

国医无双(满级国医她制霸全球)  红豆  世界空间之替换人生  七零之戏精夫妻  厌烦  穿成年代文里的绿茶知青  我穿越的游戏开服了  偏爱(作者:容烟)  我和青梅竹马的逍遥年华  听说我是造反狂魔  以雪封缄  极宠(兄妹)  父亲的情人(亲父女禁忌)  我和漂亮女上司  军门暖婚之封少拐妻  新安村的顶流大学生  你越强大,世界越公平  逍遥兵王在花都  真人秀有没有剧本  [海贼王]雷德.佛斯号的白狼  

热门小说推荐
足坛之开局点满任意球

足坛之开局点满任意球

关于足坛之开局点满任意球什么?竟然把任意球点满了,我明明点的是传球呀!!!沦为皇马队饮水机管理员的江浩,在一场国家德比最后时刻登场,以两粒直接任意球破门方式开始传奇人生。弗洛伦蒂诺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便是把江浩卖给巴伦西亚。齐达内我很幸运,江浩没有出生在我们那个年代。C罗江浩是历史最佳,我不如他。贝尔难以想象,我竟然会在速度上被人碾压。拉莫斯这家伙不是惧怕对抗吗,怎么铲不动?梅西...

诸天带着随身空间到了四合院世界

诸天带着随身空间到了四合院世界

关于诸天带着随身空间到了四合院世界陈琦莫名穿越,来到一片湖心岛,发现拥有空间之后,并感应到世界种子,按其要求吸收物质供给小世界之种,然后就被排斥到四合院世界,开局城门口,因为衣服新颖而被误认为富家公子而被放行,进入城内遇到还在卖包子的未成年何雨柱,阻止了他被人骗,改变了他获得外号的命运,从而改变了主角的命运从其身上获得了气运,得到了一定的庇护避免了被四合院世界排斥而赶出世界。之后陈琦靠着何雨柱的帮助进入了四合院租了院子安定下来,靠着小世界的养殖种植能力,通过何大清介绍给丰泽园供应食材,之后开肉铺,接手杂货铺,开商行,买地,生意越做越大,于是很多事情很多人也纷至沓来,蝴蝶效应直接造成何大清成了丰泽园二厨,并再娶了。而陈琦只想收集这个世界的各种动植物然后去诸天寻找永生。持续的获取气运使得小世界内开始出现了生成中的四合院世界的信标传送门,完成之后就可以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就可以随时回到四合院世界。现在开启了荒野大镖客2救赎的第一幕第一个世界,四合院,第1章124章第二世界,荒野西部大镖客2125章第三世界,港综第四个世界待定。...

人在木叶:生性纯良的我被系统逼上了邪路

人在木叶:生性纯良的我被系统逼上了邪路

关于人在木叶生性纯良的我被系统逼上了邪路穿越火影世界,开局觉醒系统!呦,生性纯良的宿主呦!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你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宇智波富岳那个混蛋老牛吃嫩草!一向宇智波美琴表白,俘获佳人芳心奖励S级忍术一门(随机)二生性纯良的宿主呦!只有愚蠢的人才会做选择,强夺一血奖励写轮眼三门忍术熟练度提升一级(随即)望着远处自己下属那纯真的神情,藤原哲也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陷入了沉思。这一血,自己究竟是要,还是不要?...

仙道猎人

仙道猎人

林风穿越到了一个诡异的世界,成了凌虚观的一名小道士。但这世界原本的规则早已破碎,破碎的仙道流落到各种生物手中,滋生出无数邪仙异教。林风在机缘巧合下,被疯子师父血肉附体,还换上了一颗恶鬼的心脏,变成一个半人半鬼的怪物。红月,血雨,尸林倒挂,白蜡油翻滚中人祭,万人朝拜的黄金树,连绵不断的尸垛,不死癫狂的难民,佛世净土中...

异能学校之遇上恋爱脑大佬

异能学校之遇上恋爱脑大佬

关于异能学校之遇上恋爱脑大佬选修课总是遇到女主被迫恋爱脑的魔修大佬vs表面小白实则腹黑爱玩的欧皇新生!简介一高考后准备报考的褚星禾,某天突然接到电话请问是褚星禾同学吗?这里是关山岭职业技术专修学院考生你好,这里是玄天宗职业技法大学招生办褚同学你好,这里是魔神机械设计学院招生办这不妥妥的诈骗电话吗?什么妖魔鬼怪的野鸡学校都打电话过来招生。听听这名字,褚星禾能信吗?当然不能!!!然而她还是被迫入学了。没人告诉她还有入学考试,怎么还有人上学带刀枪剑炮水晶球啊?这都算了!为什么入学考试是闯鬼屋?躲丧尸?跳大神越来越离谱了,得亏褚星禾从小见惯妖魔鬼怪,不然真得被创飞。简介二通识实践课就跟着魔修大佬一起选!结课巨快!为什么?他每个副本都得杀妻证道,主打就是一个大道无情!你进去老公还没喊出来,人就噶掉了!嘎嘎快。还有这种好事?褚星禾第一个冲了!然而她遇到的怎么不太一样?谁能来告诉她,为什么这个魔修大佬只会哭唧唧找老婆,甩都甩不开?...

万里追狼

万里追狼

关于万里追狼白龙,它不是龙,也不是马,它是一条白色的狗,是60年代华北地区某村的一条狗王。在那个狼灾泛滥的时代,白龙在主人福哥的照料下,历经坎坷,从一条小狗崽成长为一条勇猛的狗王,并和村里的狗一起担负起守卫村庄的责任。由此与村庄周围的狼群结仇,几番恶战,斗智斗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