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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见过疯子无休止地劳作——把沙子从一个漏杯子里倒到另一个漏杯子里;数旧袍子上的针脚,或者数光线里的尘埃;把算出来的总数填写到子虚乌有的帐本里。如果他们是绅士,是有钱人——而不是女人——那么或许他们会做学者,或手握重权的人。——我也说不清。
当然,等到后来我完全了解到我舅舅的特殊嗜好,我才有了这些想法。
那天,以儿童的视角,我只窥见了这种疯狂耐性的皮毛。但我知道那是阴暗的,我知道那是悄无声息的——实际上,这耐性的本质,也就是如水似蜡般充盈在我舅舅家的阴暗和静谧的本质。
假使我抗争,抗争会将我拖入更深的深渊里,我将在其中溺毙。
此后,我对抗争不再抱有期望。
我完全停止抗争,自我放逐到浑浑噩噩、循环往复的生活中,随波逐流。
也许,那正是我受教的第一天。
而次日夜里,我的功课就正式开始了。我没有女家庭教师:舅舅亲自指导我,他命魏先生在他书房靠近那个手指的地方,为我放置了一套桌椅。椅子太高了:我腿挂在上面,沉重的靴子令我的脚麻木难当,最后完全失去知觉。然而,如果我坐立不安,如果我咳嗽或是打喷嚏,我舅舅就会过来,用那串包着丝线的珠子抽我的手。他的耐性终于消失得无影无踪;尽管他一再声称,并无意伤害我,他还是经常打我。
还好,书房比我自己的房间暖和,这是为了防止灰尘落到藏书上;我发觉相比做针线,我更喜欢写字。他给我一支写起来悄无声息的软芯铅笔,还有一盏绿灯罩台灯,那是为了保护我的视力。
台灯发热时挥发出的气味,有股,一种奇怪的味道——日后令我痛恨的味道!——那是我青春时光无声无息燃烧的味道。
我的功课是最单调乏味的,主要是把古书上的文章,誊抄到一个蒙皮的精装本子上。本子比较薄,等本子抄满了,我再用橡皮把它擦干净。比起我抄写的那些文章段落,这些环节更令我印象深刻:因为那些书页,经过无数人的翻阅,都已泛黄发脆,一扯就碎;看到书页上的潮斑,或者听见书页破碎的丁点声响,都是我那目光如炬的舅舅所不能容忍的。
人们说照常理,小孩都怕死人的幽灵;而我小时候最恐惧的,是抄好的课文没擦干净,留下一条条鬼影子。我学着朗诵,我学会以轻巧而清晰的声音朗诵;却从没学过唱歌。我没学过花鸟的名称,却学会辨认某本书的封面蒙皮是什么材质——比方说,摩洛哥皮,俄罗斯皮,小牛皮,仿皮皱纹面,还有纸张的质地——荷兰纸,中国纸,杂色纸,丝绢。我会辨识墨水,辨识羽毛笔的切口,辨识有否用过吸墨粉,还会辨识字体样式和大小:无衬线体,古体,埃及体,十二磅因的字体,八磅因的字体,绿宝石,红宝石,珍珠……这些字体以珠宝命名,其实都是骗人的。因为这些玩意儿跟壁炉里的炉渣一样生硬而无趣。
不过我进步神速。季节轮换。我得到些小奖赏:新手套,软底鞋子,一件紫色的新袍子——跟第一件一样硬邦邦。我被准许在餐厅吃晚餐,坐在一张摆着银质餐具的大橡木餐桌的一端。我舅舅坐在另一端。他在座位旁边放了一个阅读架,用餐时很少说话。可如果我不幸失手,把叉子弄掉了,或者餐刀切到盘子,他就会抬起脸,用一双潮湿骇人的眼睛凝视着我。“莫德,你手上是不是没力气,才会这样折腾餐具?”
“刀太大太重了,舅舅。”有一回我焦躁地回答他。
然后他把我的餐刀拿走,我只好用手拿着吃。他喜欢的菜是还带着血的牛肉,牛心,小牛腿,我的小山羊皮手套变成深红色——仿佛回复到皮革最初始的样子。我胃口尽失,更愿意喝酒。我用一只刻着字母“M”的水晶玻璃杯喝酒,束着我餐巾的银环上也标着同样的大写字母,字母已褪色发黑。
这些字母令我念念不忘,那不是我名字里的“M”,而是我母亲名字中的“M”,她名为玛丽安。
她被安葬在那个荒芜花园最孤寂的角落里——她的灰色墓碑孤零零地矗立在在一片白色墓碑中。我被他们带去看过,他们叫我为她扫墓。
斯黛尔太太双臂交叠在胸前,看我清理墓边的杂草,说道,“你应当觉得庆幸,将来谁会来给我扫墓呢?我会被人忘得一干二净的。”
她丈夫去世了。她儿子是个海员。她拿她小女儿的黑色卷发做装饰品用。她给我梳头,仿佛我的头发是荆棘,会刺伤了她,我倒希望我头发真是荆棘。我觉得她为不能拿鞭子抽我而遗憾。她还会掐我胳膊,我的顺从比以前的爆发更能激怒她;发现了这一点,我变的更温顺了,我以坚忍又虚伪的温顺,慢慢摸到她心上的伤口,并使这伤口历久弥新。这更撩拨得她掐我——丝毫没用处——责骂我,结果她更难过了,因为又被触到了伤心事。我常常带她去墓地,在我母亲的棺石上,我故意竭尽肺腑之力长吁短叹。很快——我多狡猾呀!——我发现了她死去女儿的名字;后来,厨房的猫生了几只小猫,我捉了一只做宠物,还用她女儿的名字为小猫命名。只要斯黛尔太太在附近,我就会以全副音量喊出小猫的名字:“过来,珀丽!噢,珀丽!多可爱的孩子啊!你这一身黑毛毛多好看啊!过来,亲亲妈妈。”
你看到吗,我制造出的这番场面?
斯黛尔太太颤抖着,听了我的话,她眨眨。
当她忍无可忍时,她对芭芭拉说道,“把这个肮脏的小东西拿走,叫英克尔先生淹死它!”
我埋着脸跑开了。我想起我过去的家,那些爱我的护士们,思念令滚烫的泪珠儿从我眼中奔涌而出。
“噢,芭芭拉!”我叫道。“说你不会把它拿走,说你不肯!”
芭芭拉说她不能这么做。斯黛尔太太把她支走了。
“你是个奸诈、讨厌的小孩,”她说道。“别以为芭芭拉不知道,别以为她看不透你和你的处心积虑。”
然而后来号啕大哭的人是她,看到她的眼泪,我自己的泪珠儿瞬间就蒸发掉了。
因为她对我来说,算什么东西?这些人又算什么?我曾想到我的母亲们,护士们,她们会派人来救我;过了半年——再过了半年,又过了半年——她们谁都没派来。我确信她们已经忘了我。
“想念你?”斯黛尔太太满面笑容地说道。“什么呀,我敢说你在疯人院的地位已经被一个新来的好脾气小女孩取代了。我敢肯定,她们很高兴摆脱你。”很快,我就信了她的话。
我开始遗忘。往日的生活被如今的一切冲刷得日渐模糊——也许,正如我在抄写本上抄下又擦去的课文,那些擦掉的笔画,往日偶尔会浮现出来,在梦中,在残存的记忆里,印衬出当前的阴暗,乱我心神。
我恨我的亲生母亲。难道不正是她,在其他人之前抛弃了我?我把她的小画像放在床边一个小木盒里;然而她白皙美丽的面容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渐渐地我憎恨起这个小画像来。有一回,我打开盒子说道,“让我来给妈妈一个晚安吻。”而我这么做,就是想折磨斯黛尔太太。我把小画像举到唇边,这时斯黛尔太太望着我,以为我正难过呢——“我恨你。”我喃喃低语道,我的呼吸沾湿了小画像的金边。那天夜里我这么做了,之后的夜晚我也如此这般;最后,就好象钟表有规律的滴答转动一样,我发觉我睡前必须这么做,不然躺在床上就心神不宁。再后来,那个小画像必须妥善放置,上面的丝带不能弄皱了。如果那个相框碰到盒子的绒布衬里,我就会把它拿出来,再仔细地重新归置好。
斯黛尔太太一脸好奇地看着我做这些。而我从不肯安静老实地躺着,除非芭芭拉来了。
与此同时,我舅舅关注着我的功课,他发现我的字体,我的手,我的声音,都大有长进。他以前偶尔会在布莱尔招待绅士朋友:现在他叫我站在他们面前朗读。我读的是外国文本,我并不理解他叫我读的是什么东西,绅士们看我的目光很古怪,就象斯黛尔太太一样。
我渐渐习惯了这些。我读完了,我舅舅示意我行屈膝礼。我的屈膝礼做得很好,绅士们纷纷鼓掌,还走上前来与我握手,拍拍我的手。他们经常跟我说,我有多杰出多难得一见。我相信我是个天才,我会在他们的注视下羞红了脸。
如此这般,白色的小花在凋零之前变成了红色。
有一天,我到了舅舅的书房,发现我的小桌椅被挪了地方,挪到他的藏书中去了。
他见了我的目光,招手唤我过去。
“摘掉手套,”他说道。我摘下手套,手接触到寻常事物时不由得颤抖起来。那是个寒冷静谧的阴天,那时我在布莱尔已经待了两年,我面颊仍然如孩童般圆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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