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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居然:“如果时光倒流,我真希望输掉那场温布顿赛。”
因为自从他拿了冠军,大家对他的要求愈来愈高。只要一场失利,就嘘声四起。贝克感慨万千他悦:“大家好象只记得我是温布顿的冠军,却忘了我还是个青少年。”
另外一位,是伟大的音乐家伯恩斯但,他曾对一群年轻的音乐家说:“你们要想成为伟大的演奏家,不仅在于你多么勤苦的练习,更要看你走上台,面对观众的强大压力时,是不是能一下子,把所有的恐惧与犹豫,全摔到一边。由内心产生一种特殊的力量,一种不信你办不到的力量。那力量,使你成为大师!”
我更永远记得,代表美国参加世界溜冰大赛的克莉丝蒂·山口小姐,当她做完一连串最难的动作时,没等表演结束,就握紧拳头,向空中狠狠一挥。
后来记者问她,那一挥是什么意思,山口一笑,说:“是‘看吧!我终于办到了!(Gosh! I made it!)’”
…
别让配料杀了你的味觉,别在文章里加太多辣椒和味精,更别不合时宜地一味倾吐,让读者喝了一大壶冷茶。
做一桌文章的好菜常有读者写信来,赞美我的文章写得好,并请教我写作的方法。
对于这一点,我真是愧不敢当,我从不认为自己的文笔好,也没什么特别的写作方法,更不是文学科系的“学院派”出身,我只是随兴写作,我笔写我口,我口说我心,有时候,我甚至开玩笑地对朋友说:“我笔写我口,因为我的许多写作技巧,都是从‘吃’学来的。”
朋友不信,我则说:“你想想,要做一桌莱,就先得买材料,回家切切洗洗,把那不必要的扔掉。再按部就班地想好,哪样先得爆香,哪样应该切花,哪样先得慢火炖烂,哪样又得大火快炒。结果看来简简单单几道菜,很可能先花了一段时间里,用了不少时间买,费了许多时间摘,真正听见刀铲齐飞,看见火光冲天的时间,不过上桌前短短十几分钟。等到端上桌,又一会儿就吃完了。只是菜做得好,真是余味无穷,让人吃完了许久,还有得想。”
朋友都鼓掌。尤其写作的人,更是心有共鸣。
写文章如同做菜,先得办货写文章不就如此吗?哪个写文章的人能不早早就想“材料”?你只要定下题目,就得想那做法,好好收集材料。而且写作比“办桌”更麻烦,一篇文章的材料,常得收集一年半载。写小说的要到文章中的地点体验,写散文的要为写作的主题找素材。你可以读一大堆东西,到最后全不用,却不能不读。“书到用时方恨少”,你很可能发现才读过的东西,因为当时没弄清楚,而不敢引用;也可能惊喜到小学念的故事,居然派上用场。
写文章要有生活的经验才主动我最近看了一本美国黛安艾克曼(DianeBckeman)写的《感官之旅》(Bnaiural History of the Senss)真是吓一跳。这位小姐写嗅觉、触觉、味觉、听觉和视觉,居然洋洋洒洒几十万字。句句有出处,不知下了多少考证的功夫。隔不久,又在美国的公共电视,看到她连续四集的报导,把文字的感官之旅变成影像,让我不得不佩服,她的题材不只是从书本里得来,更有许多“生活”的经验,怪不得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会发觉,一个亲身感受过的人,写出的东西,绝不同于纸上谈兵的作品。他谈的不只是知识、是道理,还会给你一种主动的影像,从文句中跳出来,活生生地呈现在眼前。
生动的导入,可以引人入胜我写文章很讲究这种影像,妙的是,我最早却是受到《诗经》的启发。
(诗经)里有所谓“兴”的写作技巧,先谈别的事,引起你的兴趣,再转入主题。它写男女约会,先说“东门之外的白杨树”;它写男女偷情,先说“野地里有只死樟,用白茅草包起来”。让你正不知怎么回事,突然话题一转,跳出一对生动的男女。它也用“蝉”的头来形容宽宽的额角,用飞蛾的“触须”形容弯弯的眉毛,用幼嫩的小草形容纤纤十指,甚至以蛀木头的小虫形容女孩白皙的脖子。
但是,因为那些都是诗人亲身接触的东西,所以写来不但不俗,而且生动,优雅。
文章的素材要平时收集我常想,写文章的人如果等见到题目,才出去找题材,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一个人真要左右逢源,顺手拈来都“妙造自然”,就得平时多读书、多游历、多感触,好象一位大师傅,把各种五香,干货、酒品、罐头,早早存着。只要捉到“生鲜”,立刻就能下锅。
什么是“生鲜”?生鲜是刚捕来的鱼虾,活杀的鸡鸭,也是写作时突然出现的灵感。你可以在翻报纸,看电视的时候,突然触动灵感,然后冲去书桌,摊开纸,就把灵感发挥出来。那灵感是生鲜,你平日贮存的知识是配料,少一样都不成。
写文章可以快笔单刀直入。
也可以慢慢导入当然,也不是每道菜都能“快锅大火”地立刻上桌。有些菜就非“温火”不成。碰到这类文章,你得慢慢地“煨”,把灵感和配料,在脑海里慢慢调和,让它们互相作用。好比高汤煨排翅,那滋味是高汤,精华是排翅;排翅无高汤只是“空质”,高汤无排翅只是“空鲜”,只在两者相合,才能成第一等的美味。
我不论写散文或小说,都爱这高汤排翅的作法。把平常生活中的杂感,慢慢煨煨人生哲理。那哲理因为有生活作背景,所以能感人。至于小说,我则喜欢慢慢的烘焙,把气氛整个酝酿起来,再把排翅放下去,使高潮能引起读者更大的共鸣。这慢火的功夫,我是经过几十年,才稍稍抓到的。
文章要求精简年轻时写文章,我喜欢大火炒,而且买到什么材料,都要下锅。道理很简单——我好不容易收集这么多材料,显示我功夫深,学问博,怎么不用?可是有一天,我到朋友家吃“腊八粥”,她只用了糯米、红枣和桂圆,再洒点米酒,却比我家放了八种材料的好吃得多。
我突然发觉,凑足了八样材料的“八宝粥”,不见得好过四种材料,而吃东西,重要的是味道,不是虚名,不论做菜,写文章,存心“掉书袋”、卖才学的,往往作不出最好的东西。那是堆砌,不是丰富;那是虚夸,不是真实。
文章要平实自然说到真实,我认为和我们愈接近的愈真实,而愈接近的应该愈生活,也愈平凡。用生活中最平凡语言写出的东西,最让人感动。
所以我写文章,尽量用白话,白得小学生都懂。这有什么错呢?我们平常说话,不是孩子也听得懂吗?如果你能把高深的道理,说得小孩也懂,不是更好吗?
我常想起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哪个中国人不会背这首诗?哪个会这首诗的人到异乡,能不在心头浮上这些诗句?
只是,我也想,会不会惟有在大唐,那个万邦来朝、文风鼎盛的时代,人们才能由奇丽、诡橘、险怪,回归到最接近心灵的“平淡人妙”?如果把《静夜思》放到今天的“诗社”里评选,恐怕会被当作“打油诗”,不但得不了奖,连入选都办不到。
文章要浅白易解,直指人心最近看英美大思想家罗素(BetrtrandRussell)的《罗素回忆集》,其中一段话,很引起我的共鸣。他说:“我总是使用平易近人的英文写作,虽然如大家所知,我也能用晦涩难解的数学逻辑。
我也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才能写出老妪能解的文章,它给我一种自由的感觉… “
罗素还建议写作的人:“如果用一个简单的字就能表达出来,千万别用复杂的字。”
他使我想起十几年前,第一次看作家老舍的《骆驼样子》时,看到老舍形容雪天、雪地,简简单单几句活,好象把那雪景活生生的搬到眼前,比我用一大堆“晶莹”、“剔透”、“白皑皑”、“粉饰银装”所形容的更直接、更生动。
也使我想起《史记》里描述荆柯刺秦王。“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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