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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霞背着笨重的军绿色背囊,左边挂着一对运动鞋,右边挂着一个水壶,荡悠悠地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像是一个四处旅居的游人。她的脚上始终穿着那一双发白的帆布鞋,尽管一路以来,鞋子没有少受折磨。被磨破得鞋底被她用轮胎的碎片和胶水沾着,鞋面上的破洞则被她用碎布一处处地缝起。她这么做,可不是因为穷。她只是穿惯了,有感情了,舍不得将它们随意丢掉。
犹如晨间漂流的浮萍,阿霞生来就是四处为家,朝生暮死的概念,按在她身上就是白天在此地,晚上在彼方。她似乎没有停歇的想法,也没有疲劳的念头。就如林凤娇在世,母女俩在被人驱赶,经受他人的恶意攻击时,母亲就会牵起她的手逃跑,并且喊道:“阿霞,你要跑,不停地跑,跑得比谁都快。”所以,她一直在跑,从未为谁而驻足。
其实,她从不孤独,因为世上数不尽的都是无家可归、无路可去的孤魂野鬼。睡在公园椅子上的醉汉,是某个家庭的丈夫和父亲;坐在电脑面前发呆的员工,是忍受996制度的穷学生;蹲在街边休息的环卫工,是背负重病的孙女的医药费的爷爷。说白了,人自生下就是他娘地来吃苦的。别说人了,畜生也是。
在旅程中,一只黄狗跟上了阿霞。它个头不大,身子小,可它两个耳朵却直直地耸起,看上去非常机灵。阿霞去哪儿,它都跟着,不过是她丢了一根鸡骨头给它罢了。她向来来去自如,不喜他人纠缠。于是乎,就在她想要厉声驱赶的事后,黄狗像是会看人的眼色,一溜烟地跑开了,只敢怯生生地在几米的远处,探头探脑地观察人。反正少吃一口不会饿死人,阿霞是这么想的。
之后的路程,阿霞有了黄狗的陪伴,生活确实是有了一点不同。她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只能说自己的一双眼睛曾经是笔直地朝路的前方望去,而今却是时不时地回头,看看身边的小家伙。她开始分心了,但这不是坏事。她似乎被某种特殊的情感包裹着,滋润着,本事坚硬的心肠里似长出了一朵不起眼的小花。这一朵小花放在心里不痛不痒,所以她便慢慢地用更多的耐心去供养它。
阿霞最喜欢在坟场和庙宇休息。那里无人打扰,格外清净,有时运气好,还能碰上新鲜的贡品。她给自己定了规矩,给墓碑或神像除尘去灰,那么就白表示主人家同意献出贡品作为回报。其实,这条规矩,她不知道合理不合理,反正这么久以来,她都能大大方方地和鬼神交易几回。每逢半夜,她就在神坛前,铺上野草和席子,就地睡下,而黄狗则蜷缩在她的一旁,没声没气地闭着眼睛。
古时庙宇内设排水系统,所以正堂的中间,也就是神像的前方会一个四方的凹池,而上方的通风,没有屋檐,让雨水直接落进庙里。阿霞虽然不懂原因,但是多亏如此,她才能一抬头,就看见天上密布的星月。后来,她看久了,便明白古人的想法——日月星宿之精华照进佛堂寺庙,是比香火更为重要的。如果说,它们本是下凡的神灵,那么天上理应是它们的家园。
耀眼的星星如同贴在灰蒙的幕布,将遥远无际的天空清晰地点亮在人的眼前。阿霞痴痴的望着,只有这时,她那清澈的眼神才会如她年纪那般的可爱。她卸下平日待人的防备之心,眼神不再是那么的凶神恶煞。不过,她这么做,全然是情有可原的。她是一个孤女,没有人会她在受伤的时候为她疗伤,也没有人会在她下坠的时候为她垫背。况且人心不可测,她宁愿装成一副“生人勿扰”的阎王爷样子,也不愿被人利用。毕竟,人这一幅肉体的用处多着呢。
黄狗在阿霞心中的分量越来越多。它听话,一个口令就能让它去西不去东;它聪明,在主人熟睡时作为哨兵守护着;它可爱,时常赖在地上打滚求抚摸。可以说,它比人更有人性,以至于听见有人对它“嘬嘬嘬”,便以为全天下的人都和自家主人一样。这个倒霉的家伙,对人从不设防啊。
欢乐的日子本可以继续这么过下去,可是黄狗死了。阿霞是怎么知道的呢?因为她在附近河涌边上的垃圾堆里,看见有许多带血骨头。她看到苍蝇从耳边嗡嗡地飞过,直接稳当地停在腥臭的垃圾上,与同伴成群结队地分享粘在骨头上的一丁点皮肉。这肉脱得真是一干二净,她心想道。她望着地上的一堆骨头,扭头寻找附近的饭店。果不其然,一家专吃狗肉的店铺正如火如荼地营业。人们在门口吃肉喝酒,疯狂嬉笑;畜生在后厨扒肉撕皮,悲惨死去。一哭一笑的对比,不由地让她冲昏了头脑,只身闯进了店里。
后厨乒乒乓乓地发出响动,几句难听的粗话食客争先上前去看,却见一个女孩儿被两个男人扔到地上。阿霞被赶了出来,摔到地上时,嘴里吐了一口血。食客瞧见了,便把脑袋缩回去,悻悻地散去。阿霞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是手臂不停地打颤,像两根软趴趴的面条。无人理睬她,更无人在意她,得不到帮助的她艰难地多次跌在脏水滩里。她胸口疼,咽喉里冒出的血止不住地往外涌。
傍晚时分,小镇上普遍的店铺早早收档,而蔡记面店也不例外。蔡老头在清扫店门前的垃圾时,注意到一个女孩坐在台阶上一动不动。他隐约记得,她坐在那儿挺久了。他走过去,还未到她跟前,问道。
“你坐在这里干啥?”
认识蔡老头的人都知道,他的语气向来是如此生硬,甚至有些不客气。阿霞转过头,抬头看一眼问话的人,然后起身准备走人。她刚走了几步,突然发现脚下的地面像是海浪一般地晃着,紧接着身子开始左右摇摆,还在好奇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眼前一黑,一个脚软就要倒下了。至此,十二岁的阿霞便被蔡老头收养了。
蔡老头曾是抗美援朝的老兵,退伍之后在老家开了一家面铺子,老老实实地养育家中唯一的独孙。正是蔡老头当过兵、打过仗、吃过苦的军人,才懂得如何用拳头和智慧去降服阿霞,一只本是充满野性的动物变成乖顺的家畜。他把她带回家,给她吃,给她穿,还特意留出一个属于她的房间。他待她伤势痊愈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要她跟着自己学做面条。他说,他不养闲人。他总是在她面前提起这一句话,像是在提醒她,也在提醒自己。
蔡老头上过战场,性格比一般人要沉闷许多。他说过一两遍的事情,不愿意再重复,而阿霞偏偏记性好,做事快,不烦他动嘴皮子,就能自己上手操作。偶尔趁着店面人少,蔡老头就提起水烟,到店外面抽起来。事实上,他是趁机想看看阿霞一个人会不会手忙脚乱。阿霞在店里和面,揉面,切面;有客人来了,她熟练地称面,收钱,找钱,最后附送一句之前从未有过的“下次再来”。
可怜的小姑娘唷。邻里在最初,喜欢与同为好奇的人一起讨论阿霞,但是把话说到最后,总是会说这么一句话。尽管她们未能敲开蔡老头的嘴巴,从中打听一些有趣的事情,但是光看阿霞脸上的红疤,以及干活利落且听话乖巧的样子,就足以让她们怜心泛滥。不过,有人说阿霞是蔡老头多出来的一个孙女。虽说他们长得不像,但是他们一老一少同样喜欢板着一张脸,干活时不言不语,埋头便是一整天,而且做买卖从不缺斤少两。
有人喜欢杜撰故事,将添油加醋的事情说得巷闻街知。阿霞知道,但是不在乎,她甚至觉得悲惨故事的宣扬有助于面铺的收入。后来,蔡老头朝着好事之人呵斥过几回,喧闹的质疑之声便渐渐熄火了。店门前恢复了平静。
蔡老头有一个孙子,名叫蔡俊生。他年纪比阿霞大十岁,整日浑水摸鱼地四处闲逛,被镇里的人背地里说是“龙生地里虫”。他不跟着爷爷学手艺,也没有自身的天赋,年轻不够二十五岁就喜欢进牌坊。有钱就赌上恨不得连皮带衣地赌上身家,而没钱就在人前人后插科打诨。他被蔡老头打过无数次,轻的皮肉伤,重的进医院。只是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他就是改不了。蔡老头防他,就和防贼似的,而阿霞得知自己房间,曾经是属于蔡俊生的。只是他被赶出家门之后,房子里的所有物品都被蔡老头丢了。她私下揣度,蔡老头嘴上说是丢了,说不定是藏到某处地方了。
阿霞和蔡俊生打过几次照面,但是从未说过一几句话,最多是一个简单的点头示意。他回家,不是混一口饭吃,就是求爷爷施舍几分钱财。阿霞有时静静地看着,暗自却是不忿咬紧牙关。她痛恨蔡俊生的好吃懒做,也妒忌蔡俊生的时运命贵。无论蔡老头把棍子打断多少根,他依然会在一声叹气之后,把口袋里的钱掏出来,用沾满面粉的手把钱交出去。只有天知道,她是多么想要大喊道“那都是老人家的棺材钱!”
蔡俊生凭着嬉皮笑脸地拿到钱之后,即刻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重返他那吸血的窟窿里继续赌钱。她总会衷心盼望,他可以随便死在某处,那么他的死亡就是他有生以来第一件有大作为的事情。她深知嫉妒使人丑陋,可是那又如何?人本就是一个丑陋的东西。她从不粉饰自己的七情六欲。如果有人问起,她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认,她就是一个善妒之人。即便被人指点,她也可以干干脆脆地接受,她就是一个爽快之人。
男主快要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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